2024-06-22 10:25
台北市一位國中老師追求女學生,已經達到性騷擾程度,當天即遭解聘,但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師生間的對話紀錄無性意味,不構成性騷擾。女學生因此身心受創、重鬱症加劇,認為校方疏失,提出國賠,要求55萬精神慰撫金,台灣高等法院今判敗訴確定。
2021-04-2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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