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後追蹤4-1】政府接手出養個案變少 外遇、意外懷孕孩子過多不再是主因
2024-09-23 08:00
在西門町有民眾設置大型看板,呼籲國民法官審理剴剴案「堅守正義」。洪敏隆攝
吸引許多外國人朝聖的繁華熱鬧西門町,9月初掛起一個醒目的大型看板,用中英文寫著1歲幼兒剴剴遭保母虐死的悲劇,懇求國民法官「堅守正義!」。剴剴遭虐死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也點出許多兒保問題,其中,收出養制度做了變革,改由地方政府做出養評估後,執行情形如何?
童養媳、指定送養是早年台灣社會常見的私下收養文化,衍生兒童虐待、人口販運等侵害兒童權益的問題,歷經數十年逐步由政府納管、法制化,2011年,立法院修改《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收出養只能透過政府認證的民間機構辦理,並全權由受委託的民間機構辦理出養評估。
這個為杜絕收養亂象所建立的制度,執行面卻缺乏具體準則,反倒使收出養形成一種寡占市場,諸多的模糊空間更使得政府參與其中的身影與角色非常淡薄,遭保母虐待的剴剴的出養決定僅憑其家人的主動意願,政府就沒有意識到出養前孩子的照顧問題,是導致這次悲劇發生的原因之一。
出養對一個孩子來說,絕對是影響人生的重大決定,因此需要經過嚴謹的「出養必要性評估」,但
這麼重要的出養評估,長年都交由負責媒合的民間團體,主要經費來自收養人付費,出養評估恐有失客觀,且會傾向讓孩子盡快出養,等待過程也可能選擇便宜的保母,這都是在剴剴案所看到的收出養制度問題。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點出現行收出養法規的缺漏包括,出養前安置包含評估出養必要性、收出養服務機構對保母或安置機構選擇等,政府都應修法「避免安置期變成死角。」,出養評估機制應該全面檢討。去年出養孩童244人 今年上半年銳減為73人3月11日剴剴案被爆出後,衛福部立即所做的改善措施之一,就是要求「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評估」,要以孩童最佳利益為考量。
出養評估改由地方政府接手後,《太報》調閱相關數據發現,出養件數明顯減少許多,2023年一整年新增的出養個案是244人,今年(2024)上半年只有73人,若以此為基礎推算,全年大約比去年減少約4成個案。值得觀察的是,出養原因中,有很多是明顯下滑;例如去年「外遇所生子女」有41件,今年上半年只有7件;「意外懷孕子女數過多」去年有67件,今年上半年只有11件;「家人無法接納該子女」去年有44件,今年上半年只有11件。社團法人台灣兒童權益聯盟秘書長林慧華認為,先前出養評估確實不夠嚴謹,評估責任放在媒合機構,但是機構可能有諸多考量,且因為有向收養方收費,有些機構當然會希望把所有收出養的資源都握在手上,但是,「幫孩子找家,就像是上帝所做的事」,這是很嚴謹的事,由主管機關來做,更能評估原生家庭是否適合孩子生長。
什麼是孩子的最佳利益?林慧華說,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有幾個判斷要素,包括身分特殊性、家庭環境怎麼樣、家裡可以提供照顧保護是否完善,若有特殊弱勢情況要加權比重判斷,民間團體並不像政府知道有多少資源可以運用,知道當一個家庭不能養小孩的理由是什麼時,能不能有其他方法解決。
林慧華說,從一些出養原因減少可以看出,就跟剴剴一樣,可能只是因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支持系統不足,如果政府可以提供支持例如經費補助,能否讓原生家庭可以照顧孩子,孩子不用離開原來的家,扶持家庭讓孩子不用進到收出養的程序:事實上,被收養孩子長大都會經過「尋親服務」,如果可以在原生家庭好好長大,把家庭扶植好,就不用走到後面這個環節,導致有些孩子會有非理性自責「為什麼我會被送走,因為我不夠好,所以你把我送走?」
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護兒凱道集會活動。資料照,廖瑞祥攝
勵馨基金會台中分事務所收出養督導林容分析,今年上半年出養案減少原因有三;一是去年比較多單位滿案仍在消化;二是出養必要性評估權責回到縣市政府,各單位需要一些緩衝跟確認;三是回歸地方政府很重要的原因,符合現行社安網的規劃跟設計,政府單位發現家庭變故,先進場給予資源補協助。
林容說,先由地方政府評估案家沒有辦法照顧孩子的地方,或許生父母不行,但是阿公、阿嬤可以,提供資源幫助讓孩子可以順利留在原生家庭,如果孩子無法得到適合協助,出養才是最後下策。
收養家庭也變少 跨國出養變多數不過,值得觀察的是,今年上半年不只是出養個案跟去年相比明顯減少,新增的收養家庭也有明顯下滑。
從2021年開始,新增的收養家庭就有逐年微幅下滑趨勢,2021及2022年分別為362及335個收養家庭,去年為308個,今年上半年則只有110個。以法院裁定收養的情況來看,台灣在2016、2017年仍然是跨國收養比國內收養的件數多,但
從2018年開始,國內收養的個案數都明顯比跨國收養多,但是今年上半年國內收養只有46個,遠低於跨國收養的57個。過去,一個出養童的安置期大約是4至6 個月不等,如今特殊家庭背景或健康具風險的孩子比例增加,安置期往往需要延長到1年。此外,多數收養人偏好選擇年紀較小的兒童,一旦超過3歲被視為大童後,被收養的機率會降低,若又加上兒童有特殊的背景或身心狀況,很容易錯過所謂的黃金收養期。
出養而少未完成媒合的年齡分布
林容觀察,台灣的收養文化仍為保守樣態,可能因為不孕或希望家庭圓滿,促使有這樣的動機,但是,政府因應少子化,鼓勵人工生殖的措施,收養變成不是唯一選擇,是這幾年有減少的原因,且因為收養人期待或傾向單純、健康的孩子,這些孩子被出養機率比較高,若有照顧風險例如父母吸毒影響身心發展,出養較為困難,有機會都以跨國出養居多。
林容說,出養改由政府評估,出養的進度變慢,很多收養家庭可能已經準備好,卻沒有適合媒合的個案,過去收出養都交由民間單位,會先就自己出養童做收養家庭的媒合,未來要由收養人評估,是否願意透過平台媒合孩子,是否影響意願,也是未來應關注重點。
注意收養是否變檯面下化 立委籲政府要有專責評估東華大學民族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黃盈豪認為,出養評估政府要有責任的方向是對的,但是,就怕政府都是「依法行政」,政府的社工是否有足夠敏感度處理複雜難解的親子關係及家庭議題,很憂心出養會不會變成「檯面下化」,一些家庭找管道把孩子送給別人,變成黑數,反而造成兒少權益被剝奪。
在剴剴案後將出養評估主責回歸地方政府,衛福部社家署已經辦過16場訓練,透過勵馨等媒合單位培訓社工,知道以往由媒合單位做出養必要性的事情及如何評估案件。
林月琴指出,全台灣各級政府至少有1600位兒少保社工,過去都沒有處理經驗,不知如何判斷是否該出養,且每個人本身可能業務已很繁重,政府如果要做好出養評估,她呼籲應該在各地方政府建立專責評估人員及機制,專精且專門做出養評估,接觸家長、家庭有足夠敏感度,才能正確判斷是否出養,或尋求其他協助方式,才能真正維護孩子的最佳利益。目前社家署針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關收出養的法規及《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修法草案,已經開過數次專家會議。除了出養評估立法拉回政府主管機關,很明確的原則是「經濟條件」不能當作為出養理由,另外,媒合、暫時安置及收養後訪視工作,原本都全部交給民間團體執行,未來修法也會做調整。
收出養機制如何從孩子最佳利益考量,是社會必須正視的問題。廖瑞祥攝
此外,現有的《兒童及少年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許可及管理辦法》關於收費的制度該如何修改,也在研議當中。
現行規定是有訂定收出養媒合服務者辦理收出養媒合服務,向收養人收取費用的項目及基準表,以國內收養部分,從申請與收養人準備教育課程、審查評估階段、試養及送件至法院聲請到後續追蹤,四個階段收費上限為15萬元。
林月琴認為,現有收費制度看似只有上課付講師、跑法院等手續,但其實是包含出養孩子的安置費,這就出現「安置風險」,當安置越久,機構負擔越多,也因此可能找相對便宜的保母,這才會出現涉嫌虐待剴剴的保母「剴剴家人都沒有送禮」的說法,因此,從風險來看,相關收費機制必須要好好檢討。
剴剴案後政府將出養評估交由地方政府,只是健全收出養機制的第一步,但後續配套該怎麼更加完善,承接住所有的孩子,還有很多該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