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第二監獄。資料照。翻攝官網
1名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的張姓受刑人,因為想要在監獄裡爽爽過子日,竟然花5000元買通陳姓約聘僱管理員,橋頭地檢署日前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前往高雄二監及相關涉案人住居所等6處地點執行搜索,同時將張姓受刑人、陳姓管理員等6名被告約談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陳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並並將5000元給受刑人家屬,因此諭知8萬元交保,張姓受刑人則涉犯同法行賄罪,將其還監,其餘被告請回。
台灣揭弊吹哨者保護協會今年3月間曾在臉書PO文,自稱「台灣巴菲特」的億圓富投資控股集團總裁周瑞慶,因吸金41億元被判14年定讞,在高雄二監服刑,涉嫌買通管理員傳話,他還寫信給友人稱要「打通關」、「這對我很重要,要通,我才好做事」。
而橋頭地檢署在秘密蒐證後發現周瑞慶在羈押期間,先用兩頂價值近8萬的超高檔安全帽、兩支近9萬元的三星高階手機及現金131萬元打通主任管理員吳孟釗,讓吳幫忙傳遞訊息,使周在獄中仍能當「指揮官」遙控同夥繼續犯案,今年5月12日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吳孟釗、周瑞慶及駱姓女秘書等3人。
沒想到當時橋頭地檢署查辦這起「台灣巴菲特」獄中遙控吸金案件的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嚴維德,又查出1名在高雄第二監獄服刑的張姓受刑人,想要在監獄生活舒適便利,他察覺陳姓約聘管理員缺錢花用,就與陳員商量請他提供金融帳號,再由張男家屬匯5000元到陳員的帳戶。
今年9月18日,橋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住高雄二監及相關涉案人處所等7處地點執行搜索,並同步傳喚陳姓管理員及提訊3名證人。經檢察官嚴維德、李明昌、黃聖淵、林世勛漏夜訊問後,認被告陳員、張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嫌重大,考量陳員已主動將5000元款項匯還家屬,認無聲請羈押的必要,因此諭知8萬元交保,張男還監,其餘被告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