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到最高法院出庭, 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特別到現場聲援。資料照。原民會提供
2013年為病母上山獵殺山羌等保育類動物,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名判3年6月定讞的布農族孝子獵人王光祿,前年獲得總統蔡英文特赦免入獄。由於最高法院駁回其非常上訴導致他「除刑未除罪」,他想洗刷烙印在身上的「罪名」,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但憲法法庭已裁定不受理。
王光祿於2013年間拿自製獵槍上山射殺山羌和長鬃山羊等保育類動物挨告,刑案部分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3年6月定讞,引起社會輿論聲援,檢察總長顏大和決定為他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16年開庭審理後,創下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的首例。
最高法院認為,狩獵是原住民傳統文化特徵之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原住民只能用自製落後槍枝打獵,無法使用安全的現代化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因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或傳統文化祭儀等必要條件下進行狩獵,罔顧生活習慣,未確實依據《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不符合兩公約揭示「應事先與原民部落諮商獲得其同意」的意旨,也違反《憲法》增修條文肯定多元文化、維護原住民傳統及促進其發展的意旨。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到最高法院出庭,媽媽(左)還陪著他,但去年媽媽已染疫過世。資料照。原民會提供
為此,大法官2021年5月做成「釋字第803號解釋」,雖宣示對於「自製獵槍」等部分項目規範不足屬違憲要求修法,卻未撼動王光祿的原判決,最高法院駁回非常上訴。幸而總統蔡英文同年5月20日行使總統特赦權,讓王光祿免入監。
而王光祿仍舊認為,最高法院原判決限縮原住民狩獵文化權,違反《憲法》平等、比例和法律明確性原則,不符「釋字803號解釋」意旨,因此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希望能進一步撕掉身上的罪名標籤。
不過,憲法法庭認為,根據王光祿聲請內容,沒有清楚說明最高法院的判決,在權衡他的《憲法》基本權利上,有什麼根本錯誤或重大遺漏的情形,也未敘明在做成「釋字803號解釋」後,有什麼必須受理做成判決的《憲法》重要性,因此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