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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時金援犯罪被害人 補償金改國家給付祭出6字箴言

    2023-08-09 19:39 / 作者 呂志明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呂志明攝
    為了能夠及時保護犯罪被害人,讓他的身心靈有所依靠,法務部依照2017年司法改革國事會議的決議,在全面檢討舊時期的問題後,修正犯罪被害補償金發放的問題,將補償金的放發從舊法的「民事代位求償」,改為新法的國家責任「特殊社會福利補助給付行政性質」,同時做到「從簡、從速、從優」這6個字,發放金額除了改採「單筆定額給付制」,也會配合物價成長指數調整。

    法務部保護司科長張哲銘說,犯罪被害補償金是國家基於衡平性考量,提供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經濟協助,由於舊法各類補償項目是規範最高額度,審議會必須在範圍內酌定,這往往造成申請人實際領到的錢與期待有很大差距,申請又曠日費時,再加上代位求償的法律性質,也影響犯罪被害人對加害人的民事求償權益。

    張哲銘,今年7月1日,《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正式上路,法務部也同步公告施行細則,其中最重的要部分就是「犯罪被害補償金的」新制,新法採取國家責任「特殊社會福利補助給付行政性質」而非民事代位求償。同時申請從簡、從速、從優,以貼近犯罪被害人的需求。

    其中,新的核發方式改為單筆定額給付,遺屬補償金一案補償180萬元,重傷補償金參考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定重傷害程度,分級定額給付80萬至16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則依起訴法條區分,給付標準為10萬元至40萬元。

    同時為了避免補償金追不上物價成長指數,也避免動輒修法、曠日廢時,新法也規定,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主管機關立即報請行政院核定調整,申請時效也從過去2年、5年的規定,延長為5年、10年。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新法的請求部分,就是「從簡、從速、從優」這6個字,以前聲請所需的資料太繁雜,拿到補償金又要拖好幾個月,這次修法最主要就是要救急,不是要救窮,讓被害人的家屬能夠得到金錢上的補償。

    另外,以往補償金核發把他從以前120萬到200萬的問題,把他變成單筆核發,國家不要再跟被害人的家屬來斤斤計較,這也是這次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及權益保障法》,特別對犯罪被害人這一方面,來做某種層次的身心靈上的國家責任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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