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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會館案」檢評會決議黃錦秋送職務法庭 黃錦秋律師:荒謬至極、奮戰到底

    2023-07-08 01:39 / 作者 侯柏青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接受檢評會約詢。資料照。侯柏青攝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被控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邀約偵辦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案的新北地檢檢察官王涂芝,赴郭哲敏開設的「88會館」及另間私人招待所無償飲宴。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後決議,認黃違反檢察官倫理情節重大,將她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至於王則因態度良好,移送檢審會查處。黃錦秋代理人、律師黃秀惠凌晨痛斥決議「荒謬至極」,強調黃錦秋一定會為檢察官的尊嚴奮戰到底。

    檢評會認定,黃錦秋時任政風人員,卻邀約王涂芝到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事後還致電王涂芝要求改口未到招待所,顯然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決議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最重恐撤職或免職。

    至於王涂芝因為是受邀赴宴,檢評會考量兩人為亦師亦友關係,加上黃錦秋兩度邀宴賓客都是檢警人員,以至於她警覺性降低,檢評會認為王涂芝接受調查時坦承行為,認為沒必要懲戒,決議報法務部移由檢審會查處。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資料照。侯柏青攝

    黃錦秋代理人、律師黃秀惠凌晨發布聲明稿痛斥檢評會決議「荒謬至極、令人髮指」。黃秀惠強調,從2017年到2020年4月,遭懲處的公務員都有出入88會館的監視器畫面,唯獨沒有黃錦秋的畫面,若黃有出入怎麼可能沒畫面,況且88會館管家作證內容和王涂芝所言不符,檢評會故意裝聾作啞,令人無言。

    她指出,黃錦秋絕沒有和黃建榮(前刑事局副局長)要求王涂芝改口,黃錦秋提出車子ETC紀錄證明當晚未和黃建榮碰面,檢評會卻不採信,認為憑ETC無法證明開車的人就是黃錦秋,態度偏頗。黃錦秋及代理人雖感悲憤,然黃錦秋俯仰無愧,絕對沒有對不起檢察官這個職務,一定會繼續奮鬥到底。

    黃秀惠律師 聲明稿

    1、本件檢評會委員在5月5日黃錦秋陳述意見時,竟幫助不肖記者在外同步竊聽,以利其作出斷章取義、不利黃錦秋之報導,如此公然違法、充然程序瑕疵的委員會所作出之決議,根本無任何公正性可言。再者,檢評會不但未對洩密一事給黃錦秋和大眾一個交待,竟在黃錦秋因台北地檢署質疑其代理人以自己名義提告檢評會竊聼案之資格,故親自提出告訴後不久,即接到檢評會如此荒謬至極的決議,令人髮指。

    2、又,高檢署於調查過程中,竟然不是在調查黃錦秋有無因為曾到88會館接受招待而指示王涂芝讓郭哲敏出境,反而是質問警政署政風室承辦同仁為何要移送郭哲敏地下匯兌案,以及詢問黃錦秋有無指示要將郭哲敏限制出境,彷彿認為是黃錦秋在故意陷害郭哲敏,頗為郭哲敏抱屈,故對黃錦秋加以嚴懲,也就不足為奇;而王涂芝則在即將對郭敏哲集團收網搜索之際,二度縱放郭哲敏,並讓林秉文交保,顯見高層對其表現頗為滿意,故極力替其脫罪。

    3、自106年開始至109年4月止,所有88會館被懲處的公務員名單,都有其出入88會館的監視器畫面,惟獨沒有黃錦秋、黃建榮的畫面,倘黃錦秋真有出入88會館,怎可能會沒有畫面?況且88會館管家於作證時已表示109年1月17日當晚之客人是11點才進入,且是前一天即預約,和王涂芝所言完全不同,如此明確的證述,檢評會竟還故意裝聾作啞,視而不見,令人無言。

    4、黃錦秋為了證明111年11月11日當晚沒有和黃建榮叫王涂芝改口未到過88會館,一再請求高檢署調取黃錦秋當日出入警政署之監視器畫面,高檢署故意不調取,嗣黃錦秋只好提出所開車輛當日ETC之記錄,以客觀證據證明當晚與黃建榮並未碰面,惟檢評會仍睜眼說瞎話,說ETC無法證明開車之人即為黃錦秋,其偏頗至極的態度,令人匪夷所思。黃錦秋及代理人對於檢評會之決議雖感悲憤,然黃錦秋俯仰無愧,絕對沒有對不起檢察官這個職務,一定會為了捍衛清白及身為檢察官的尊嚴,繼續奮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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