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版N號房」今(12/25)天宣判。陳男等6名主嫌,以送蘋果手機等話術,誘騙86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猥褻影像,3個月內不法獲利逾800萬元,受到威脅的少女甚至出現自殘行為,台中地院判陳男12年有期徒刑,其餘5人各處15月至10年不等徒刑。
台中地檢署查出,陳男夥同潘男、劉男、張男、蘇男、李男,自2021年起仿效「韓國N號房」手法,在IG上鎖定未成年少女,佯稱拍照拿iPhone、當模特兒領高薪,誘騙少女拍下裸照、做出各種猥褻動作。
少女不慎落入陷阱後,陳男等人就以握有個資、裸照等進行恐嚇,有人被逼得吃穢物、拿美工刀在胸口刻字,總計受害者多達86人,其中年紀最小僅9歲,最大也才17歲,許多少女受不了壓力,出現自殘行為。
陳男、劉男甚至自詡為「台蘿教主」,並把取得的影像在網路社群販售營利,短短3個月內獲取800萬多元。社群上還鼓勵會員上傳少女的私密片,就能累積點數,可下載更多私密片。
檢方痛斥6嫌的惡性重大、手段卑劣,嚴重危害人性尊嚴及社會秩序,日前起訴時,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潘男、陳男、劉男等徒刑30年、李男10年、張男7年、蘇男5年。
地院審理後,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2年、劉男10年、李男8年6月、潘男6年、張男3年,蘇男則是1年5月、緩刑4年,並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與接受法治教育3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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