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員張肇良。翻攝臉書
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張肇良,利用自己經營的公司租用土地後違法興建房屋租給超商,興建過程中為了怕被查出是違建,還指示員工製作不實「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等到被發現是違章建築要被拆除時,竟偽造一份陳情書,假借民眾向龍潭區公所陳情,時任龍潭區公所主秘黃世琪(現任區長)等人,明知違建竟圖利張肇良,最後張肇良順利將房屋出租給超商,以此取得不法獲利389萬3400元,桃園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肇良等5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對張肇良具體求刑10年。
2019、2020年間,有民眾檢舉桃園龍潭一處興建中的建築物疑似違章建築,龍潭區公所派員勘查後認定屬於A0違建,依照「桃園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作業要點」,如果勒令停工不從,須在7個工作天內拆除。地主寫信向鄉公所陳情,時任桃園市政府市政顧問的張肇良,疑似居間穿梭關說,導致違建不僅沒拆,還蓋成知名連鎖超商,地方人士憤而向檢調檢舉。
桃園地檢署獲報,雖然時隔多年,但立即指派檢察官盧奕勳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積極偵辦,並查出2020年間,張肇良利用實際控制的2家公司的名義,向不知情的地土租用龍潭區土地蓋違建準備租給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遭發現是違建,還指示呂姓員工偽造不實的「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
2021年間,有民眾發現問題提出檢舉,由業管違建業務的桃園市府建管處周姓公務員及龍潭區公所陳姓公務員認定是「施工中違建」而列為最優先拆除對象,張肇良得知後,竟未經地主同意,偽造「陳情書」,並經周姓公務員提點,拿著偽造的「陳情書」假借民眾陳情程序,向龍潭區公所陳情。
時任龍潭區公所主秘的黃世琪、桃園市府建管處周姓公務員及龍潭區公所陳姓約僱人員3人,明知是「施工中違建」,竟改列為非優先拆除的既存建建,使得張肇良能夠於2021年5月間順利將違建出租給超商經營,因此獲得不法利益389萬3400元。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張肇良、黃世琪、周姓、陳姓公務員及張男的呂姓員工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同時對張肇良具體求刑有期徒刑 10 年,其餘被告則依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等因素求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