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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涉貪321萬被押195日 陳重文800萬交保加三限、電子監控

    2024-10-01 16:49 / 作者 呂志明
    涉及台智光弊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在台北地方法院辧妥交保並配戴電子腳鐐後,於下午4點40分離開。呂志明攝
    國民黨籍三連霸台北市議員陳重文,為了圖謀自己的利益,利用議員的職就「臺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政策是否及如何執行等範疇進行干涉,讓台智光公司可以辦理這項建置案,台智光事後再向陳重文實質掌控的立錡雲端公司採購,陳重文以此獲得不法利益321萬8480元,台北地檢署將他收押並起訴後,陳重文在獄中待了195天,今日法院開庭審理時,法官裁准他交保800萬元,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

    檢察官認為陳重文涉犯重罪、必然伴隨高度逃亡之虞,又長期擔任民代,有足夠人脈與能力逃亡海外生活,陳還曾在偵辦期間干擾證人,應繼續羈押,對於合議庭裁定交保,台北地檢署示,將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合議庭今(10/1)日傳訊包括陳妻白惠萍在內最後4位證人,庭訊於中午12點結束,合議庭確認檢辯雙方不再聲請傳喚證人與調查證據,因此諭知將本案辯論程序提前到下周二(10/8)上午9點30分開庭。

    陳重文的律師請求准許交保,檢方主張繼續羈押禁見,合議庭休庭評議後,認為陳重文雖有逃亡之虞,但無羈押的必要性,裁定80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限制住居於北投區住家,並接受電子監控。

    檢廉查出,台北市政府與台灣智慧光網股分有限公司(台智光,母公司為台通公司)於2011年簽訂「台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契約(台北市光纖BOT案),雙方約定由台智光公司負責建置台北市轄內光纖網路,並享有25年之經營權。

    檢廉查出,陳重文知悉康立錡具有監視器系統方面的專業,確實可從與台智光公司直接的業務往來中獲取相當利潤,且陳重文也知台智光公司因台北市光纖BOT案,相較於其他電信商,對於承作台北市政府各局處網路服務案件,具有更低之成本競爭優勢,且台北市政府資訊局也曾發函市府各機關,在台北市光纖BOT案營運期間,北市府所屬機關就可租用網路服務部分,應先租用台智光公司所提供的網路服務。

    陳重文為了個人利益開始佈局,先於2023年4月至6月間,利用議員身分就「台北市社會局就公托中心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政策是否及如何執行等範疇進行干涉,使得台北市社會局決定依台北市光纖BOT案的架構,委請台智光公司就台北市社會局下轄各公托中心辦理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

    另一方面,陳重文與康立錡於2023年5月初,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由康立錡擔任公司負責人,陳重文則隱身幕後成為實質負責人,台智光得知後礙於陳重文議員的身分,在辦理台北市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案所需使用的監視器及相關硬體設備,都向康立錡採購,由立錡雲端出面接單後,再發包給康立錡獨資經營的維礦公司進行屐約,而這個精心佈局的交易架構,讓陳重文圖得不法利益總計321萬8480元。

    不僅如此,檢廉還發現陳重文等人在設立立錡雲端公司、立展公司時,涉嫌驗資不實。2023年5月間陳重文與妻子白惠萍在進行自己開設的國亨公司資本調整事宜時,利用不實的股東同意書向台北市政府辦理增資,另外又涉嫌侵占國亨公司531萬4150元。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陳重文、康立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公司法》資本不實。陳妻白惠萍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另外開立不實發票供立展公司做為出帳憑證的某公司陳姓負責人涉犯《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將4人依法提起公訴。

    13:39 出版
    14:21 更新(北檢研議是否提起抗告)
    16:49 更新(陳重文交保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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