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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向謝國樑借錢!掏空德信證上億公款「還債」 袁艾菲前男友林冠百判4年2月

    2024-09-26 14:35 / 作者 侯柏青
    前德信證券董事長林冠百到台北地院出庭,他涉嫌掏空德信證券及創投上億元。侯柏青攝
    曾和藝人袁艾菲交往4年的前德信證券董事長林冠百,2018年間向由謝國樑(當時無公職在身)擔任負責人的金星國際投資借款近億元,他為了還債,涉嫌與時任德信創投董事長吳昌陽、「獨身貴族」股東馮冠皓配合,用假收購股權方式掏空德信證、德信創投1.1億元,因而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台北地院今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判林冠百4年2月。可上訴。

    調查指出,盛元澤投資負責人林冠百,在2017年9月到2019年2月間擔任德信證董座,林冠百在2018年間向金星公司借款320萬美元、台幣399萬元,林冠百為了盡速解決債務,和吳昌陽(判2年、緩刑4年)、馮冠皓(判2年2月、5月)裡應外合,假借收購「獨身貴族」等3家公司股權名義,挪用德信證、德信創投公款1億1525萬元,並涉嫌洗錢。

    謝國樑曾解釋金星案來龍去脈,證明自身清白。資料照。廖瑞祥攝

    事後德信證等公司察覺有異提告,北檢將林冠百等3人依《證券交易法》、《系前防治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林冠百在北院應訊時強調積極處理損失,已償還至少6千萬元,他希望能每年還債彌補虧損,希望法院從輕量刑。北院審酌後判他4年2月。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在前年九合一大選時,曾以此事為名義,指控國民黨時任基隆市長參選人謝國樑掏空洗錢近億元,謝國樑認為已經發文澄清仍被誤解,怒向台北地院提出民事訴訟,向林楚茵求償300萬元及在媒體刊登判決主文等方式回復名譽。

    不過,北院去年認定,林冠百掏空一事已遭起訴,加上林楚茵參考媒體報導及謝國樑提供的資料後,有相當確信才發表評論,屬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做意見表達,據此判林楚茵免賠。

    已婚藝人袁艾菲曾和林冠百交往4年。資料照。蕾莉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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