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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侵占遠航前副董鄭晴文不起訴 高檢署有意見發回續查

    2024-08-23 08:19 / 作者 呂志明
    2019年底遠航無預警停飛時,媒體報導遠航財務黑洞,時任遠航副董事長鄭晴文(圖左)、總經理李梓煌,還前往北檢控告報導媒體涉嫌妨害名譽。資料照。讀者提供
    遠東航空公司前副董事長鄭晴文,遭集團公司指控侵占1張面額2890萬元的支票,因此被控涉嫌《刑法》業務侵占及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告訴人不服提再議,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仍有事證待釐清,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前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日前到北檢開庭。呂志明攝


    由張綱維一手創立的樺福集團,旗下旗下的遠向建設公司,於2020年4月1日簽發給同集團旗下的禾群營造1張支票,付款人為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中和分行,面額2890萬5000元,支票上面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禾群營造指控,同屬關係企業的遠東航空公司副董事長鄭晴文,在未經遠向公司同意或授權,拿著不詳時地取得遠向公司負責人張綱維的印章,偽造並塗銷支票的禁止背書轉讓註記,再交由1名王姓律師,於2020年12月10日將支票拿去銀行提示,由於逾提示期限才沒有兌現,事後公司清查帳務發現這個弊端,因此對鄭晴文與王姓律師提出告訴。

    2人到案後否認犯罪,鄭晴文辯稱,當時因為遠航發生財務危機,她以她個人名對外調資金周轉和積欠債務,為了解決債務問題,當時經集團負責人張綱維同意,才由財務部門用印塗銷支票的背書轉讓記載後,再由她交給王姓律師向銀行提示作為債務清償。

    王姓律師則辯稱,他是經友人介紹接受鄭晴文委託,取得支票後本來要提示兌現再與債權人進行債務協商,由於提示遭拒,最後將支票返還給鄭晴文。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依照最高法院見解,票據行為及票據債務的成立,除須具備票據簽名的單獨行為外,尚須據行為人的意思而為交付,本案支票經遠向公司簽發後,尚未交付給禾群營造,因此難認票據行為及雙方票據債務已經成立,即然如此,也無法認定鄭晴文持有禾群公司的支票,這與業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不符。

    另外,依照張綱維的證詞,也無法否定當時鄭晴文有權處理此事,因此也無實據足以認定鄭晴文等人未經授權塗銷本案支票上的票載事項,有任何行使為造私文書及侵占支票的犯行,因此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提告的禾群建設不服提起再議,向台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尚有事證待釐清,因此將全案發回北檢續行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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