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董智森挨告獲判免賠確定。翻攝news 98臉書
一名民進黨員不滿名嘴董智森在廣播節目上,大罵「民進黨是下三爛的畜生黨」,更轟「只有畜生才會加入民進黨」,讓身為黨員的他感覺人格、名譽受空前損害,因此求償30萬元。台北地院簡易庭判這名黨員敗訴,他上訴後縮減改求償20萬元,但二審仍認定董智森是在講法人,沒有侵害個人名譽,判董免賠定讞。
原告指稱,董智森在2021年9月22日和另一個名嘴張亞中討論兩岸政策時,竟然指稱民進黨是下三濫黨,只有畜生會加入。他認為一個這麼資深的媒體工作者,竟然如此惡毒攻擊別人,令人非常傻眼。他認為自己是民進黨員,已經嚴重損害其名譽,法院絕對不能姑息,否則人人仿效將天下大亂,而且求償30萬元已算是非常低。
不過,一審簡易庭認為董智森是對可受公評之事提出意見評論,不是針對特定人,因此判董免賠。原告不服提出上訴,但縮減求償金額為20萬元。
原告強調,董智森針對民進黨員大罵特罵,屢次攻擊民進黨,最近還說「我只喜歡罵人」、「民進黨是無恥到極點」,這不是針對民進黨員是針對誰?他認為,聯電創辦人只是說了句「中天是匪台」,中天馬上提告並求償1億元,董智森為什麼不說曹興誠是言論自由?他認為一審被法院駁回,對方一毛都不用賠,實在太過離譜。
北院二審合議庭認為,董智森當時訪談參與國民黨主席選舉的張亞中評斷此事。不過,董智森發言時,前後文也說,「民進黨很怕兩岸和諧…你也知道,民進黨常修理我,民進黨就是一個垃圾下三濫不要臉的畜生黨…我也不太理他,這種垃圾黨你去理他幹嘛,畜生才會加入民進黨…」。
合議庭認為,如果就言論全文來看,他應該是針對執政黨的兩岸政策做評論,而且他與原告根本不認識,董智森指稱不是在罵原告,應可採信。
其次,董智森雖然使用「下三濫」、「畜生」之粗鄙不堪的侮辱性言詞,社會大眾不會一望即知是在針對原告;董智森基於個人生活經驗及自身體驗,針對執政黨所為做個人情緒上批評、評價,並非針對特定民進黨員或想要加入的民眾。
而且,董智森發表言論後, 旋即被民進黨發言人公開譴責,已達到不同立場的言論制衡效果。原告的品德、聲望或信譽等社會評價不會因此被貶低或下降,因此駁回原告的主張,董智森免賠確定。法院也裁定,第二審上訴費3150元由原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