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高院查「冤死銀行員」再審案 檢察官嘆:司法官也是人,可能會判錯

    2024-08-02 12:16 / 作者 侯柏青
    法槌,翻攝pexels。
    巴黎銀行前經理諸慶恩當年向富商翁茂鍾追債,反被一票「翁友友」司法官聯手誣陷,害他被判刑含冤而死。此案在檢察總長邢泰釗努力下峰迴路轉,高院今天開庭調查是否准予再審,公訴檢察官黃冠運凝重地說,司法官也是人,也可能判錯,司法圈必須面對問題;他還引用聖嚴法師的名言「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建請法院裁准再審,還諸慶恩一個公正的判決。

    時間回到1995年,翁茂鍾所屬的佳和集團,旗下怡華公司委託巴黎銀行(時為百利銀行)操作遠期外匯及選擇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怡華交付一張面額1千萬美元(折合台幣約3億元)的本票供擔保。

    不料投資慘賠,翁茂鍾卻憑藉廣大司法人脈追殺諸慶恩。諸慶恩當年代表銀行到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本票時,依規定要繳交1.4億元擔保金,諸慶恩以自家銀行開設的14張定存單做擔保,竟被檢舉偽造文書、商業會計法而吃上官司。另一方面,時任怡華財務副總吳仙富則到法院自首偽造文書。

    一連串的操作,讓怡華公司從債款中脫身,無辜的諸慶恩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卻逆轉改判4月、緩刑3年,他上訴最高法院時含恨而死,最高法院以不受理判決收場,讓此案淪為世紀大冤案,更留下司法的歷史污點。

    檢察總長邢泰釗致力為諸慶恩平反,去年聲請非常上訴成功,撤銷了最高法院的不受理判決,讓諸慶恩有罪確定,高檢署則旋即聲請再審,盼洗刷諸慶恩清白。

    高檢署檢察官黃冠運負責幫諸慶恩爭清白。資料照呂志明攝

    高院今天開庭,家屬並未到庭,由高檢署檢察官黃冠運蒞庭,代替再也無法發聲的諸慶恩表達心志。

    黃冠運以「失衡的天平」來形容二審判決,他說,諸慶恩當時提出有利證據,二審卻沒有調查審酌,他聲請調查有利證據,二審也沒有調查;此外,怡華公司沒提告,不算被害人,卻被逕列為告訴人,聲請調查的證據、事實都對諸慶恩不利。

    他也強調,二審判決的商業會計法和偽造文書部分判決矛盾,判決裡也沒詳細交代受損害的理由。雖然諸慶恩已歿,但他應該獲得無罪判決,因此要為被告的利益聲請再審,建議二審應該開啟再審程序並進行實體審理。

    黃冠運說,從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後,外界對於司法圈充滿不信任,檢方並沒有要苛責當年負責審判的法官,他當庭感性引用法鼓山聖嚴法官的經典名言「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強調「要靠我們這輩人解決歷史問題」。

    他相信,諸慶恩企求的只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審判,沒有外力介入、沒有幕後操弄,如此而已。

    法官則表示,法院去調閱許多原始卷證,不過礙於保存年限關係,目前很多都不存在,向台北地檢署函調原始卷證卻發現已銷毀,導致此案的調查相對困難,建議檢察官可以另外研究懲戒法院歷來對於此案的判決,向法院提出補充理由。法官諭知全案候核辦。

    法界人士認為,法院若開啟再審程序,考量諸慶恩一審被判無罪,檢方若撤回上訴,也會出現無罪確定的結果,不啻為解決問題的方法。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