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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轟翁達瑞「不要臉的髒東西」挨告公然侮辱 名嘴黃光芹無罪定讞

    2024-07-30 12:45 / 作者 侯柏青
    高嘉瑜(左)上黃光芹(又)節目曝光動向。取自高嘉瑜臉書
    名嘴黃光芹去在臉書上發表「賴清德有要綠營側翼名嘴這樣幹嗎?」一文,提及「翁達瑞(旅美教授陳時奮)之流者搧風…」。翁達瑞在臉書駁斥後,黃發文嗆「不要臉的髒東西」。翁達瑞自訴黃光芹公然侮辱,一審判黃無罪;二審判決今天出爐,同樣認為無法證明黃光芹主觀上有犯意,加上客觀上也是在討論公共事務,因此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定讞。

    黃光芹去年6月8日上午7點28分在臉書粉專發表「賴清德有要綠營側翼名嘴這樣幹嗎?」內文指出林智堅爆發論文案時,綠營側翼名嘴抓高嘉瑜出來打….這次民進黨爆發性騷醜聞案時,側翼名嘴再次傾巢而出…高(嘉瑜)的說法不但有憑有據,更從來沒有落井下石民進黨…翁達瑞之流者搧風,其他綠營名嘴跟著點火,連女性立委都加入。

    翁達瑞早上9點51分回文駁斥黃光芹,黃光芹在10點32分在臉書撰文「不回應不值得回應的反撲,連他的名字都不想提,不要臉的髒東西!」,翁達瑞認為黃光芹的言論已貶抑他的人格,向法院提自訴公然侮辱。但一審認定沒有證據證明黃光芹有犯意或犯行,判翁達瑞敗訴。

    翁達瑞上訴二審拚逆轉。

    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資料照。侯柏青攝

    二審合議庭調查,事情的源起是,黃光芹先貼了一篇長文分析性騷擾案,為前立委高嘉瑜抱不平,她認為部分綠營側翼名嘴,是把高嘉瑜沒說過的話栽到她的頭上。她的貼文和翁達瑞的貼文,本質上都是在探討#Me Too風潮在台灣形成的影響,談話舉有公益性質,有助於民眾思辨公眾議題。

    而翁達瑞在黃光芹貼長文後不到3小時,就在臉書貼文回應黃光芹,寫下「駁斥黃光芹的惡意攻擊」,同樣有助於民眾思辨公眾議題。不過,顯然翁達瑞的評論方式與評價用語,黃光芹極度不認同,才會在不到1小時內,同樣在實名臉書中寫下「不要臉的髒東西!」,短短兩行,看似沒頭沒尾、無端謾罵某人,但對於不知情的一般閱讀者而言,黃光芹並未指名道姓,當有人留言詢問「什麼事?」黃光芹即稱「看上文!」,才會讓兩則公開貼文產生關連性。

    合議庭認為,對於本來就知情的民眾而言,可以理解黃光芹前兩句是在表達不想在回應翁達瑞的意思,第3句則加上她主觀上對於翁達瑞的評價和觀感,縱使容易使人感到難堪受辱,但翁達瑞的臉書追蹤人數甚至超過黃光芹,顯示兩人都是有影響力的政論界意見領袖,雙方各自具名發表政論貼文,都應該受到公評。

    合議庭觀察整體事件、雙方各自發文的時序、內容等脈絡,無法認定黃光芹主觀上是出於辱罵、攻擊翁達瑞的動機和目的才這樣發言;而客觀上又具有討論公眾事務及促成民眾思辯的功能及價值,以上均無法證明黃光芹主觀上有公然侮辱犯意。

    合議庭認為,黃光芹雖然這樣評論翁達瑞,可能讓民眾覺得過於負面,但這正是充分保障言論自由下的言論市場裡,各種正反言論互相激盪的表徵。合議庭據此認為,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翁達瑞上訴。黃光芹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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