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調頭寸竟挨告 徐乃麟捍衛清譽怒控誣告、偽證罪

2024-07-16 11:48 / 作者 呂志明
徐乃麟今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呂志明攝
藝人徐乃麟多年前幫友人蔡曜丞調頭寸,蔡男拿了姑姑曹小均提供空白支票,最後順利借到錢,但曹女竟控告徐乃麟及他經紀公司的李姓會計涉犯《刑法》偽造有價證券罪,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並無犯意,處分不起訴。徐乃麟在得知結果,為了捍衛自己清譽,今(7/16)日前往北檢反控曹女、蔡男誣告及偽證罪。

徐乃麟與蔡、曹2人的糾紛早已不是新聞,2019年,當時擔任大龍蝦公司總經理蔡曜丞(原名蔡志龍)、及其大陸地區子公司中弘公司負責人曹小均(原名曹米芳),向媒體爆料,指控藝人徐乃麟利用出售內湖米蘭苑豪宅,詐騙他們超過8千萬元,徐立即召開記者會澄,沒想到2人前往現場踢館,徐乃麟認為2人故意說謊害他名譽受損,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2人明知並無賣屋詐財的事實,雙方僅有投資上的糾紛,卻因為徐乃麟為知名演藝人員,竟以誇大渲染方式訴諸媒體,其言論足以損害徐的外在形象及社會評價,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將2人起訴。法院審理後判處蔡男4月徒刑,曹女則無罪。

這回,曹女指控,2015年間,,蔡曜丞因為有資金需求,向徐乃麟借款90萬元,徐乃麟答應後要蔡曜丞找她提供支票保證,曹女同意後於2015年12月底,拿了1張他所開設的公司謙邑建設開發公司空白支票交給蔡曜丞。

曹女說,當蔡曜丞帶著空白支票到徐乃麟開設的艾迪昇經紀公司,並交給該公司的李姓會計借款,但徐乃麟及李女卻在空白支票上填寫日期「105年1月8日」,金額「90萬元」,然後再將借款90萬元匯入蔡曜丞的指定帳戶,因此認為徐乃麟及李姓女會計涉犯《刑法》偽造有價證券罪,提出告訴。

檢察官認為蔡曜丞借款時,與徐乃麟約定於2016年1月8日前返還90萬元借款,李姓會計基於徐乃麟與蔡曜丞間的消費借款契約,為了確保證人蔡曜丞返還艾迪昇公司代徐乃麟支付蔡曜丞的款項,將90萬元匯入蔡曜丞的指定帳戶,將支票上填入借款金額及還款日期後存入艾迪昇公司,並未改變支票原用於擔保蔡曜丞於2016年1月8日返還90萬元的目的,因此認為2人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徐乃麟今日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呂志明攝


徐乃麟在得知結果後,今日前往北檢,對曹小均、蔡曜丞提出誣告及偽證罪告訴,他表示,曹小鈞是謙邑建設的董事長,給蔡志龍帶一張空白支票、大小章,帶到艾迪昇經紀公司,當著會計的面蓋了大小章,借了90萬給蔡男,為期一週。

他說,當時蔡曜丞怕國字大寫寫錯,麻煩會計幫他寫,會計就填了金額90萬及日期,沒想到1週後支票跳票,會計傳了很多簡訊請他還錢,但直到今日,仍沒還錢。

徐乃麟表示,他相信台灣司法,要給這些所有司法從業人員掌聲,要鼓勵他們、讓他們加油,把所有的壞人,不管是加重誹謗、任何案件,都能夠真正的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

台灣是個多美好的地方,大家都在講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不能逾越到傷害別人、侵害別人,「我再次告訴曹小姐、蔡先生,今天你們又多了一個誣告、還有偽證,你們還有很多官司,我都一個一個在進行,我今天所講的每一句話,若有講錯的地方,歡迎你們來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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