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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當街槍殺威震集團吳明達 槍手收押禁見

    2024-07-11 23:05 / 作者 呂志明
    33歲彭姓槍手今(7/11)下午移送士林地檢署。翻攝網路
    33歲的彭姓男子,昨(7/10)日當街連開5槍,射殺威震集團前董事長吳明達,與囊姓司機,2人中彈送醫急救,彭男行兇後隨即到北市大同警分局寧夏派出所投案,警方在今日下午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彭男涉犯《刑法》殺人未遂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犯罪嫌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且有羈押的必要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晚間開羈押庭後,裁准羈押禁見。

    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遭槍擊中彈,槍手近距離開槍。民眾提供


    據了解,彭男昨日下午4時許就搭妻子的車到北市天龍三溫暖,在旁埋伏耐心等待,1個多小時後等到吳明達與小弟、司機到門口後,他佯裝路人從吳明達背後走過,趁機連開5槍,打中吳的手部、司機腳部,隨後就到大同警分局的寧夏派出所投案,並主動交出1支制式手槍,和11發子彈,整個過程相當冷靜,推測有詳細計畫行兇。

    吳明達中槍送醫。翻攝自中華民國威震愛心發展協會臉書


    警方表示,彭男投案聲稱,因為不滿自己開的咖啡店被吳明達小弟收保護費,才開槍犯案,而咖啡店老闆娘駁斥澄清說,咖啡店沒有遇過恐嚇收保護費的事,彭男也只是從常客變成小股東,而警方綜合各跡象,對彭男開槍原因持保留態度。

    當彭男被移送士林地檢署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彭男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殺人未遂罪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9條之1第1項於公共場所開槍射擊、同條例7條第4項持有槍枝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罪,犯罪嫌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市天龍三溫暖7/10發生槍擊案,「威震」集團董座吳明達和其司機中彈。民眾提供


    吳明達的來頭不小,1999年,當時33的他還是南興街角頭,在台北市農安街125巷內,當街狙殺北聯幫前幫主唐重生,最後被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入監服刑後於2017年2月24日假釋出監,至今仍在假釋交付保護管束中。

    吳明達出獄後洗心革面,成立威震集團從事土地開發、土方買賣等業務,甚至成立中華民國威震愛心發展協會,擔任理事長一職,且為善不落人後,時常帶領協會成員關懷弱勢,救濟貧苦,幫助社會上真正需要幫助的人,然而吳明達做了那麼多的善事,卻因為一件債務糾紛,害他再度身陷囹圄。

    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之前因為涉及《組織犯罪條例》,被警方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資料照。讀者提供


    據了解,吳明達與新北市林口區1名建商有債務糾紛,該名建商請萬華角頭芳明館大老黃清源出面協調,事後吳明達不滿黃清源介入萌生殺機,決定拿出500萬元的酬金買兇殺人,不料殺手最後倒戈害他被檢警偵辦,不僅如此,警方還查出吳明達涉及網路賭博,吳明達被起訴後,一審台北地院依《刑法》預備殺人罪及聚眾賭博罪,判應執行1年8月,全案上訴由二審高等法院審理中。

    19:26 出版
    23:05 更新(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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