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台南分署提供
台南市仁德區某電鍍公司因為亂排檢測作業廢水被罰218萬4000元,由於逾期未繳納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清查後發現公司名下帳戶有存款可供執行,因此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終於清償完全部罰款。
台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去年9月間,前往台南市仁德區某電鍍業公司進行稽查,發現該公司逕行增設生產製程且檢測作業廢水,未符合電鍍業放流水標準,另查得水質、水量及流向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與許可不符,因此依《水污染防治法》裁罰218萬4000元。由於該公司逾期未繳納,台南市環保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在分案受理後,執行人員依卷內檢附資料,發現該電鍍業公司有存款可供執行,因此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第三人回覆全額扣押後,核發收取命令將扣得存款解交台南市環保局,以清償全部罰鍰。
台南分署呼籲,民眾應主動繳納各項稅捐、費用及罰鍰,以免逾期未繳納,遭移送執行。執行中,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