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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車8旬翁「逼年輕女換博愛座」遭拒 辱罵「豬狗不如」下場慘了

    2024-06-20 15:44 / 作者 張羽緹
    桃園8旬李姓老翁2022年搭區間車時,要求同坐博愛座的王女換位遭拒,竟罵對方,「你不是人」、「豬狗不如」。火車車廂示意圖,與本文無關。陳品佑攝
    近期關於大眾運輸博愛座的爭議不斷,2022年9月一名80歲的李姓老翁在搭乘台鐵北上區間車時,因不滿同樣坐在博愛座的王姓女子拒絕與他互換位置,脫口辱罵「你不是人」、「豬狗不如」等語。李翁一審被判處公然侮辱罪,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李翁不服上訴,桃園地院最終改判罰金6000元確定。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9月7日上午9點,李翁在桃園火車站登上台鐵1148車次區間列車,進入第1車廂後坐在博愛座上,接著要求坐在有側邊靠板博愛座的王女與他互換位置,但遭到拒絕。李翁情緒失控,在公開場合下當著多名乘客面前辱罵王女,「豬狗不如」、「你不是人」。受辱的王女隨即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報案。

    檢警調查期間,李翁堅決否認有公然侮辱的行為,辯稱當天身體不適,需要靠牆的座位,並認為王女應該敬老尊賢,檢方依法偵結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然而,一審法官審酌李翁與王女素不相識,僅因細故即公然侮辱對方,且李翁未見反省,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

    李翁不服上訴,桃園地院審理期間,李翁仍否認有侮辱等犯行,法院勘驗列車監視影像和王女錄音蒐證的音檔,確認李翁確實有辱罵言語。法官認為李翁的言論明顯超過一般人可忍受範圍,對王女的社會名譽造成負面影響,且李翁在公開場合挑起爭端的行為,無助於公共利益或具有任何文學、藝術、專業領域正面價值。最終,法院改判罰金6000元確定。

    法官指出,李翁在車廂內公然發表侮辱性言論,不僅未尊重王女的名譽權,也使車廂內其他乘客對王女產生負面評價。儘管事後李翁向王女鞠躬道歉,但公然侮辱已經構成犯罪,法院綜合考量李翁的年齡、背景及犯後態度,最終做出罰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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