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開700萬跑車自撞竟搞「假車禍」詐保! 宜蘭市代會主席二審判4年半

    2024-06-18 17:18 / 作者 侯柏青
    5連霸的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被控詐保未遂。翻攝臉書
    5連霸的無黨籍宜蘭市代會主席林智勇,2021年開著價值7百多萬的奧迪跑車自撞電線桿、水泥護欄,估計修車費高達100多萬元,他和司機等人竟異想天開製造假車禍,想用公務車的保險理賠金買單修車費,結果遭保險公司看破手腳還被移送法辦。二審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未遂罪,判林智勇4年半、司機陳志偉4年及助理鄧詩翰1年。可上訴。

    檢方查出,林智勇2021年間為宜蘭市代會主席,陳志偉則是市代會臨時雇員並擔任公務車司機,鄧詩翰受雇於林智勇,負責他的三餐和環境清潔等庶務工作。

    林智勇在2021年6月17日下午4點,開著市價740萬元的奧迪跑車疾馳於宜蘭市大福路,不慎自撞路邊電線桿和水泥護欄,跑車的車身嚴重毀損,粗估修車費上看140萬1777元,但自家跑車卻只向富邦產險公司投保「丙式」車體損失險,自撞並不在理賠範圍。林智勇和心腹陳志偉等人商量後,認為市代會主席配置的公務車有向泰安產物保險公司投保「甲式」車體損失險,想藉此支付跑車的修繕費,因而決心製造一場「假車禍」。

    當晚8點,林智勇開著撞壞的跑車抵達車禍現場,陳志偉開公務車載鄧詩翰尾隨在後,林智勇先調整跑車的角度讓車子緊貼在右側的水泥護欄,林智勇隨後下車,站在跑車右後方,用手勢比劃指揮陳志偉調整車子的方向,陳志偉用公務車的右前車頭撞擊跑車的左後保險桿,成功做出車禍效果。

    一切搞定後,陳志偉打電話報警聲稱撞車,但他因為酒駕拒測被吊銷駕照,由於「無照駕駛」也是保險不理賠的項目,鄧詩翰當場頂包假裝自己是肇事的公務車駕駛,而鄧詩翰也擔心製造假車禍會涉及刑責,在警方做筆錄時,他還刻意冒用弟弟的名義應訊及簽名,因而多背一條偽造文書刑責。

    陳志偉等人事後用公務車名義,透過市代會向泰安產險申請出險,但保險公司人員相當機警,經調閱附近民宅監視器,赫然發現林智勇等人疑製造假車禍,因而拒絕理賠,這件事也東窗事發。

    檢方將3人依貪污罪起訴,一審判林智勇4年半、陳志偉4年及鄧詩翰1年,檢方不滿判太輕提出上訴;林智勇、陳志偉在二審應訊時部分認罪,他們僅承認詐欺未遂輕罪,但否認貪污重罪。

    二審合議庭則認為,市代會人員在保險理賠申請書上用印交給泰安產險業務時,已經完成保險理賠申請程序,本案是林智勇、陳志偉共謀製造假車禍,目的就是要拿公務車的保險理賠支付林智勇的私人修車費,而鄧詩翰平時僅負責庶務工作,當天卻專程陪著陳志偉到車禍現場並見證假車禍,顯示主觀上知道林智勇等人的計畫,也是共同正犯。因此,3人涉犯的是貪污罪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財物未遂罪(詐保)及毀損公物罪(損壞公務車)。

    合議庭痛斥,林智勇身為民選地方民意代表,卻不知廉潔自持,為了圖謀保險理賠不惜捨棄人民信賴,利用權限以公務車詐領保險金,儼然將政府資源當成私人資源般濫用,敗壞官箴;陳志偉則共謀製造假車禍及居中協調,一味袒護林智勇,鄧詩翰則因受僱於林智勇,未能知所進退。

    合議庭考量林智勇等人的犯罪目的、手段、家庭及經濟條件後,決定判林智勇4年半、陳志偉4年,兩人均褫奪公權3年;鄧詩翰1年、褫奪公權1年,而鄧詩翰冒用胞弟名義應訊部分仍判3月。全案可上訴。
    侯柏青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