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侯柏青攝
基隆許姓公務員10多年前退休後罹患身心症,他懷疑樓上鄰居黃男製造噪音害他失眠,多次和對方理論。2022年間,他趁黃男下樓倒垃圾時拿水果刀刺死對方,再開車前往碧砂漁港,游泳游到碼頭接駁平台下,半身泡海水藏匿,險些凍死,警方在翌日清晨將他逮捕歸案。許男應訊時強調自己有病,但歷審法院均認為他行兇時仍有辨識能力無法減刑,但審酌他認罪、願意和解等量刑因子後,判他1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根據檢方調查,許男在該社區住了30年,和黃男是上下樓鄰居,他早年原本和鄰舍相處和睦,但2005、2006年間退休後,生活頓失重心,因此出現身心症,難以忍受噪音。許男常感覺黃男在樓上製造地板和牆壁噪音,多次找他理論,黃男解釋無效,雙方常起口角。
2022年6、7間,黃男的精神漸趨惡化、脾氣益發暴躁,他甚至懷疑黃男用三字經罵他,質疑鄰居朗誦帶「髒話」的佛經,更認為自己遭監視,情緒更為焦慮。同年9/1傍晚,他還拿鐮刀在社區中庭亂揮,翌日趁黃男下樓倒垃圾,拿出放在摩托車置物箱的水果刀對黃男揮砍,黃男右肩頸部被狠刺不治。
離譜的是,許男行兇後把水果刀包在牛皮紙袋中,丟到住處後門的廢棄紙箱,然後開車前往海洋大學附近逃逸。他在碧砂漁港停車場棄車後步行至港邊,然後跨過護欄躍入海中,游泳到距離岸邊不遠處的接駁平台下方隱匿。警方到處找人,翌日凌晨才逮到大半身浸泡在海水中的許男,他的雙手拉住輪胎,已經呈現失溫狀態。
許男應訊時向法院認罪,被害家屬拒絕原諒,黃妻無法接受丈夫到個垃圾就丟命,建請法院重判他無期徒刑。
但一、二審認定他對黃男怨念甚深,又預謀藏刀,行為雖惡劣,但不算是揮砍數刀的「殘忍之輩」,法院也審酌醫院鑑定意見,認為他雖然有精神病疾病,但仍可以分辨該殺誰(黃男)、不該殺誰(其兒媳),犯後還知道躲避查緝,犯案時顯然未因精神病影響判斷力,因此無法依規定減刑。
不過,歷審法院考量他開庭多次懺悔,也願意把房子過戶給被害家屬賠償,只因雙方沒有共識才未達成和解,法院認定他有彌補之心,考量他非十惡不赦、殘忍極惡之徒,倘若判處無期徒刑,實屬過重,因此不該判他無期徒刑,歷審法院審酌各項量刑因子後,輕判他14年。
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