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關鍵帳房「小兔」黃惠玟今天在法庭作證3個半小時大爆料,除親口證實高虹安決定採取「零用金制」做辦公室小金庫,其男友李忠庭更講出「當立委就是來賺錢的,那有掏錢的」等驚悚言論。首度在法庭曝光的「小兔帳本」更揭露,高虹安將零用金私用於「洗頭、治裝、早餐」等個人消費,也曾買貴重「紅蔘」送給中研院院長,更買自己的書《面試郭台銘》去送人。
有人埋單裝潢費不成?意外催生「零用金制」台北地檢署認定,高虹安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任內(2020年2月27日到2020年11月間),要求管帳的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王郁文,配合浮報薪資及將加班費預先申報到預算上限,差額則回捐零用金(小金庫),部分流於高虹安私用。檢方認定,高虹安等人浮報助理費及加班費46萬30元。
小兔今天鉅細靡遺地解說零用金的前世今生。
小兔說,她原本不認識高虹安,一開始是李忠庭打電話找她,後來她和高虹安、李忠庭進行三方電話通話後,始敲定到高辦上班。小兔在2020年2月1日到同年12月31日間,到高虹安辦公室做了11個月的行政主任。
她的工作很雜,只要沒人做的工作都落到她頭上,她得處理人事、帳務、新聞聯絡、書面質詢等事務,也必須支援民眾黨舉辦的活動,而民眾黨台中黨部如果有同事出現嫌隙或心情不好,爆發「網內互打」的狀況,她也得兼做心理輔導。
檢察官單刀直入地問她,到底是誰決定採用這個制度?小兔回答說,辦公室需要公務支出,她當初除了向高虹安、李忠庭提議可以設置「零用金」外,也提供其他辦公室的運作模式供參考,為了避免麻煩,她也建議乾脆按照立法院的規定處理,就是「直接報加班費」就好,薪水多少就報多少,不一定要設置零用金。小兔說,零用金制度一開始就設定使用在辦公室,剛開始,她覺得高虹安會採用立法院規定,因為覺得她「不缺錢」,後來發生裝潢費事件,才確定採取這個制度。她解釋,當時辦公室裝潢出現80萬元費用,立法院卻只有補助35萬,原本李忠庭說,有人(一開始脫口說鴻海)會支應,但因故變卦,成為辦公室的財務缺口。
為此,高虹安和李忠庭曾諮詢律師意見,確認「裝潢費」到底算不算「公務支出」?從律師處獲得了肯定的答案後,高虹安就告知決定採用零用金制度,既可以把錢節省下來付裝潢費,也可以支付辦公室費用。前後決策過程大概花了一個月,不只是高虹安,小兔也說,「李忠庭當時也告訴我,他和Ann(高虹安)決定採取零用金制度。」
為什麼會提到李忠庭?檢察官狐疑地追問,「李忠庭在高虹安辦公室的層級到底有多高?」小兔談到李忠庭,帶著輕快地語氣說,「李忠庭在辦公室是Number 1,噢不,他應該是Number 2,Number 1是高虹安才對。但Number 1、Number 2都可以決策。」
前高辦帳房黃惠玟今天在法庭上知無不言。呂志明攝
她暢談小金庫前世今生,讚「高委員人很好」這些錢是怎麼來的?檢察官秀出小兔做的帳冊問她。
小兔解釋,「零用金制度」的資金來源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向立法院申請的加班費退還的金額,另一部分則是薪資浮報的差額。
小兔說,她自己、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等4個助理,會申報立院加班費,在扣掉「獎金」後將差額繳回到零用金裡,也有浮報薪資的差額會繳回零用金,她還舉例說,她的薪水62000元,但向立院申報67000元,她就繳5000元給零用金帳戶。
她表示,高虹安會依照每個人的表現核給「獎金」,她不吝稱讚,「高委員人很好,其他立委辦公室助理根本沒有加班費,但高虹安願意用大家加班的情形發給獎金,會視同仁出勤的狀況核給獎金,錢則從零用金裡扣。」
「高虹安自己決定助理獎金要發多少,不用繳回退款的助理,必須填接近獎金的加班時數去湊合理的數字,要繳回退款的助理則相反,他們必須盡量報到滿,錢匯入帳戶時,得先減掉高虹安預定發放的獎金,然後將餘額繳回零用金。」檢察官指著帳冊問她,「申報」和「實領」有沒有客觀標準?「應退款」是什麼意思?到底是誰決定這件事的?
小兔表示,全都是高虹安決定的,她不知道有什麼客觀標準,她看著帳冊說,所謂「實領」就是進辦公室實際談論的薪水,所有人的「實領」就是減掉勞健保費,「應退款」就是加班費扣掉獎金及浮報薪資扣除後,應該退回的款項。她說,自己每個月都會把帳整理好報給高虹安,一開始工作的前兩個月有交給李忠庭看,後來高虹安要求她「不要給李忠庭」,她才沒給。
檢察官告訴小兔,她接受偵訊時曾說過,其他辦公室主任曾告知她「低薪高報」在立法院是「不能說的秘密」,立法院不會查,沒出事就沒事,一出事就有問題,要做就找信賴的人或親友。檢察官疑惑地說,所以被「低薪高報」的人,都是高虹安比較信賴的人嗎?小兔堅定點頭,她更說,陳奐宇、王郁文、李忠庭繳回浮報的薪資,都是高虹安決定的,高虹安也說過,會去告訴他們「薪資和加班費(部分)是要退回的。」
她說,雖然高虹安曾諮詢過律師意見,但她也曾私下詢問其他立委辦公室主任,發現大部分的辦公室雖然都有類似制度,但不是統一用這個方式。她舉例說,有的辦公室是行政主任領加班費,把多餘的加班費用於辦公室公務支出,例如用到衛生紙或招待用的茶點。她也曾和先生討論,先生告訴她「用於公務基本上是合法的」。
高虹安發獎金看心情「好就多給點,不好就少給點」檢察官問完零用金的來源,僅接著問小兔,高辦有獎金制度嗎?怎麼決定發放的?
小兔說,這得視助理加班狀況而定,助理會每天呈報給她加班幾小時,她彙整好後就給高虹安看,由高虹安核定要發放多少獎金,「我不知道她的發放標準,她心情好就給多一點,心情不好就給少一點,或是不給。」她的回答惹得全場哄堂大笑。
但小兔很嚴肅,她悠悠地說,自己沒拿過獎金,但頓了一下又猛然想起來,她曾拿過一次5000元的獎金。檢察官拿著帳冊提醒她說,帳冊上有註記,她在4月、10月、11月都領過獎金,她才恍然大悟說,這是她私下做的帳本,應該才是最正確的。
檢察官好奇問她「任職快一年,為什麼只領3次獎金?」
她酸酸地表示,「我一直都很想離開這個工作,所以沒主動報加班費,高虹安也沒想過要給她獎金,因為我隨時要走,不想欠她人情,就沒報了。實際上助理工作都一定會加班…獎金就是從加班費來的。」
公訴檢察官表示,「高虹安應訊時辯稱,是你要求助理費全部捐出的,反而是她說要留一點當獎金,數額是你決定的,有這件事嗎?」小兔聽到高虹安卸責給自己,火速撇清,「決定零用金制度的是她(高虹安),要退的也是她,要退多少錢才是我算(執行)的,舉例來說,我的加班費領10000元,但高虹安只核給5000元獎金,我就會算出退5000元。」
檢察官接著問,陳昱愷有繳回加班費嗎?為什麼要他繳回?誰去告知這些助理要退款的?
小兔解釋說,那幾個月高辦的加班費「領不滿」,高虹安就要她去拜託陳昱愷,確認能否幫忙領加班費,陳昱愷同意後就用他的名義去領。她不認識私聘助理蔡維庭,但她也有跟王郁文講過繳回加班費,當時她直覺王郁文應該曉得這件事情,所以直接請她退款,王郁文完全沒有表示拒絕,乖乖把錢繳回。
小兔加碼說,有時候零用金也會有特殊的金流,例如王郁文同年9月休長假,偶爾來辦公室幫忙,高虹安讓她考慮要不要繼續待下去,那個月高虹安也決定讓王郁文報加班費。此外,曾任主任的Z9吳達偉也進用過一個助理,但對方只做了一個半月,事後有把多領的半個月薪水繳回到零用金。李忠庭:當立委就是來賺錢的,那有掏錢的檢察官冷不防地問,助理都把錢繳回零用金,高虹安自己有繳任何錢嗎?
小兔解釋說,高沒有主動繳錢,但她每個月會向高虹安報零用金的帳,有時零用金會先墊付高虹安的早餐、午餐等雜支費,高虹安會跟她算錢,把要付的錢勾起來,一開始是高虹安自己勾,後來高虹安把她要付的錢預先標記起來,她一筆筆地看,要付的一次結算,繳清的就要小兔從電腦上銷帳。「帳上沒紀錄的,就是她已經付掉了。」
其實,她一開始呈報帳目時,高虹安也有一、兩次看起來有些猶豫、擔心會不會有問題,但沒有明確講出來。小兔說,「有一次我跟她說,那我們不要這樣做」,高虹安只是回答她「沒有啦,我就是提一下。」隨後又繼續沿用同樣的制度。
讓小兔印象深刻的是,李忠庭曾經用台語告訴她,「當立法委員都是在賺錢的,哪裡有在掏錢的?」而李忠庭確實所言不虛,小兔說,高虹安除了付這些錢,她不記得有繳任何款項到零用金裡。李忠庭未來將上法庭作證。廖瑞祥攝
公款私用曝光!送紅蔘給中研院長、買自己的書《面試郭台銘》檢方當庭秀出「小兔帳本」,密密麻麻地列出一長串的高虹安私人消費。
小兔看著帳本說,一開始高虹安的餐費、洗頭的錢是用零用金付的,帳上沒劃掉的支出項目,就是她實際花掉,然後指定用零用金付款的項目。
而零用金怎麼動支?小兔解釋,同事因公務需要買東西,或是幫高虹安買東西、出差等,都會拿單據跟她報,她就給錢。小錢由她決定(撥款),大錢,像是陳昱愷的車子去板金一事,就是由高虹安決定付錢,其他像買禮盒等項目,也是由高虹安決定付錢,但她也曾不同意支出。
不過,高虹安的私人消費會用到零用金,有時候高虹安洗頭沒帶錢,會請同事先過去幫她付錢,同事就會來報帳。
小兔進一步解釋,帳本上說的「餐」、「早餐」,是指高虹安的早餐等等,「餐」就是吃東西的意思。像「413鮮奶茶」就是指高虹安買奶茶,413指的是日期。至於為什麼能確定這是高虹安的消費?小兔大聲地說,「辦公室裏沒有人敢喝飲料,還來跟我請款的」引發法庭哄堂大笑,只有高虹安面無表情。
此外,小兔如數家珍的說,「422辦公室治裝、委員洗頭和購買產品」是同一筆錢,合在一起就是2000元;小兔說,「427紅蔘一盒」,是因為高虹安當時送了一盒給中研院的院長。「904委員辦公室退不掉的票」,則是因為高虹安的高鐵票沒有退票衍生的支出,她拿來要求從零用金支應。
「總之,有登記在帳本上的品項,就是沒給錢的。如果她有繳回,就會要求我刪除,我就會整筆刪掉,那時就會移來移去,重新算帳。」
帳本顯示,高虹安有支領零用金做私人消費,根據小兔的證詞,在她當年底離職前,高虹安並沒有全部清償費用,高虹安的餐費可以報帳,但助理個人的餐費卻不能報帳,除非是高虹安指示要請助理吃飯。
弔詭的是,支出品項裡,竟然還包括高虹安自己寫的《面試郭台銘》一書,小兔解釋,高虹安買這本書送人,也是由零用金支付。
小兔還說,李忠庭當時幫辦公室代墊了裝潢費,高虹安也有指示要盡快還給他,才希望把零用金省下來,一整筆趕快還他,她離職前,先後還了8萬、8萬8千元給李忠庭。但事後高辦還給李忠庭多少代墊費,她並不清楚。高虹安幾乎每個月都看支出帳,她也會把帳印出來給高虹安看,但同年10月到12月她超級忙碌,台北台中兩地跑,她12月離職後交接給李忠庭,於是將支出帳一整筆印出來,請李忠庭拿給高虹安,至於她交接給李忠庭後,他有沒有拿給高虹安看,她並不清楚。
新竹鄉親率隊聲援高虹安北上開庭。侯柏青攝
律師猛攻李俊俋辦公室,小兔不耐:李辦的錢都用於公務高虹安委任律師陳宗豪則反問小兔,她在調查局筆錄裡講說,「李忠庭有講過,當立委都在賺錢的,哪有在掏錢的」但小兔在偵查階段也說過,「有人講過這段話,記得是李忠庭講的,有時對話會不記得或錯亂。」他疑問,為什麼原本不太肯定,現在又可以肯定真的是李忠庭說的?高虹安有在現場嗎?
小兔連說了幾次,強調高虹安有在現場,李忠庭真的在我面前講過這些話,她印象很深。
陳宗豪接著又質疑,前立委李俊俋(現任監察院副院長)辦公室也有沿用「零用金制度」嗎?
小兔說,李辦的制度沒有這麼完整,李俊俋不管帳,她也無需跟他報帳,兩個辦公室相同之處只有,她都是管行政,在李辦她把多的加班費領下來做為辦公室之用,但薪水部分沒有浮報。她解釋,李辦的帳務,是同事用什麼公務支出就來領,她就給付,李俊俋不管這些事情,而且,李辦也沒有獎金制度。她表示,這個制度是時任李辦主任交接給她的,她曾問過其他主任,確認「零用金用於公務就沒問題」,而且李辦都把錢用於公務使用,她只是依照在李辦的工作經驗提供意見,告知高虹安可以設置「零用金制度」,真正決定的人是高虹安。
小兔回答問題後,也機警質疑這是否為陷阱題?趕緊向法院解釋她有提議其他制度,陳宗豪則強調,「沒有陷阱你放心」,審判長也強調,同樣的問題之前她已經答過了,法院不會只採納答案。
律師再追問,為什麼今天要忽然講出,高虹安事前有去請教律師?有親眼看到嗎?小兔說,這是高虹安親口講的,說自己有去問律師「裝潢費算是公務支出」,由於她親口說這句,讓我印象非常深刻,我還有回去問我老公。我也曾經把「用於公務支出」這個想法轉給高虹安。
法院開庭歷時3個半小時,由於問題眾多,詰問程序只得暫時中斷,法院諭知4/10早上9點40分再開庭繼續傳訊小兔作證,並依序詢問陳奐宇、陳昱愷及王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