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侯柏青攝
高虹安幕僚、新竹市工策會副總幹事田政弘,不滿學運份子「楊尚恩」在臉書公開貼文指控他在自由台灣黨工作時捲入感情糾紛、用粉專攻擊他人及遭該黨開除;楊男其後又貼文辱他「假女權真父權」及「國民懶叫」等。田政弘求償百萬,一審判賠8萬元,二審加碼判賠10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田男主張,楊男2019年8月8日用臉書帳號「楊尚恩」貼了兩篇文,第一篇指控他在自由台灣黨工作時,因為捲入感情糾紛、在反課綱運動時約(砲)高中生等事件遭自由台灣黨開除,也控他透過「社運照妖鏡」等粉專攻擊他人。第二篇則嗆「早就說過田某人就是假女權真父權,而且還檢舉到女生原文下架,這種行為真的很國民黨呢!我就說國民懶叫很厲害…」
田男認為,這兩篇貼文內容不實,前後吸引1000多名網友按讚,也有100多人分享,影響與散播力深廣,楊男意圖誤導大眾認為他涉入嚴重醜聞與政治禁忌,導致他無法繼續從事政治幕僚工作,時隔1年半才找到新工作,他因為遭到輿論抨擊而身心受創,提告要求楊男賠償100萬元、將判決全文貼臉書30日。
楊男向法院主張,田男是黨幹部,也是政治社群知名意見領袖,更在2018、2019年間屢次以黨幹部、立委助理名義參與政論節目錄影,屬於公眾人物,而政黨運作屬可受公評之事,他的評論具有公益性。他強調,有關田男遭開除的來龍去脈,他曾查證當年負責黨務人事業務的吳濬彥(前民進黨青年部主任),他自認已盡查證義務並確信為真,至於撰寫田男利用粉絲頁攻擊他人的部分,他是經吳濬彥告知後發表適當言論。
楊男另強調,第二篇貼文關於「假女權真父權」等字詞,是因為有女性曾發文指控遭田男不當對待,他才表達意見,而「國民懶叫」是形容田男身為公眾人物,於參與政治活動時與女子產生感情問題,他強調,田男曾告他誹謗和公然侮辱,但檢方都不起訴,可見他沒有侵權。
歷審法官認定,楊男第一篇貼文指控田男遭開除一事,有進行查證,不到侵害名譽權的程度。但第二篇貼文僅涉及私德,無關公益,而「假女權真父權」、「檢舉到女生原文下架」等形容,將讓閱讀者形成田男「表裡不一」的形象;而用「國民懶叫」形容別人則是嘲弄的意思,導致閱聽者認為被指控者有如男性生殖器官一般不堪,使人感到羞辱、難堪,嚴重貶損名譽。
一審法院據此判賠8萬元精神撫慰金,二審判賠10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