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廖瑞祥攝
國民黨2017年因大量解雇黨工積欠9.7億元資遣費,遂向黨產會聲請動支中央投資、欣裕台公司11.3億元股利及減資款支付遭駁回,雙方對簿公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國民黨和黨產會的股權官司尚未確定,考量該案結果恐影響本案判決結果,因而於2018年裁定停審。不過,今年1月底,中投、欣裕台已被法院判決收歸國有定讞,讓這起案件得以在停擺5年後,獲法院裁定重啟審理。全案可抗告。
黨產會2016年認定,國民黨持有的中投和欣裕台股權,都是《不當黨產條例》規定的「不當取得財產」,同年11月29日處分國民黨在收到處分書次日起30天內,必須全部移轉國有,黨產會的處分,開啟了雙方漫漫官司長路。
不過,國民黨2017年瘦身,解僱大量黨工,為了支付9.7億元的資遣費,將腦子動回中投和欣裕台身上,國民黨向黨產會申請動用中投「股利」及欣裕台「減資款」共11億3966萬2489元,但黨產會火速否決申請案。國民黨不服處分,向黨產會提起復查遭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認為,依據本案的爭訟概要可以知道,要認定黨產會這項處分是否合法的前提事實是,「黨產會當初處分中投、欣裕台的股權為『不當取得財產』是否合法」,北高行認為,國民黨既然不服原處分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起訴訟的終局結論勢必會牽涉到本案的判決結果,審酌後裁定停審。
至於中投、欣裕台股權案,從北高行裁定停審後仍一路纏訟5年之久,一直到最高行政法院1/25駁回國民黨上訴,認定黨產會合法將股權收歸國有,全案才塵埃落定。
北高行日前認為,停止訴訟程序的原因已經消失,因此依職權撤銷停審裁定,合議庭近期將重新開啟審理程序。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