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認為選務作業沒做好 老翁竟偷走284張空白選票

    2024-03-07 16:08 / 作者 呂志明
    偷走空白選票的郭姓老翁(紅圍巾)。讀者提供
    75歲的郭姓老翁,投票日到台北市松山區民有里投開票所觀看開票結果,認為選務人員沒有做好選務工作,竟然趁機偷走284張空白選票,其中2張還放到馬桶內沖掉,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老翁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給予緩起訴,緩起訴期間為2年,並於緩起訴確定後6個月後向公庫支付8萬。

    郭姓老翁在今年1月13日投票結束後前往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140巷15號4樓民有里投開票所(編號654)觀看開票作業,他認為現場的選務人員沒有做好選務作業,見到一旁的沙發上放著由紙箱裝著尚未用完的總統副總統空白選舉票,就趁機拿走284張放到衣服內側口袋內攜出,再帶到5樓閱覽室,用白色紙袋裝好藏放於閱覽室角落的書櫃上。

    老先生做好後又想想,選票上會可能遺留他的指紋,為了怕被查獲,他又將最上面2張可能沾有其指紋的選舉票揉成一團後,再攜至4樓洗手間放入馬桶內沖掉。

    另一方面,選務人員在完成投開票作業後發現有284張空白選票失竊,立即報警處理,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獲報後隨即派員封鎖現場並擴大搜索,在投票開所5樓圖書館書架角落尋獲一紙袋裝有空白選票282張,尚有2張選票未尋獲,因此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

    警方漏夜詢問在場人員及過濾相關影像後,鎖定郭姓老翁涉有重嫌,將老翁拘提到案,檢察官認為老翁涉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但考量老翁犯後深知悔悟,且隱匿的空白選票並無影響選舉結果,因此給予緩起訴,緩起訴期間為2年,並於緩起訴確定後6個月後向公庫支付8萬。
    呂志明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