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徐巧芯。資料照。廖瑞祥攝
新科立委徐巧芯去年在臉書發文指控,「超思進口的蛋可能致癌!這簡直又是一次政府『謀財又害命』的惡質作為!」警方移送北院裁定失敗後,農委會仍持續對她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撤文、回復名譽。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雙方法庭上數度駁火,徐巧芯律師團堅持全案為「意見表達」,農委會律師團則反批徐沒有查證,法官諭知3/21宣判,屆時誰是誰非,答案將揭曉。
徐巧芯去年9/3在臉書發表標題為「深夜的追查時間:『超思』進口的蛋可能致癌!」文章,內容中有「超思進口的蛋抽查檢出氟甲磺氯黴素0.021PPM、氟甲磺氯黴素氨0.008PPM。氯黴素因具骨髓毒性,濃度高時恐引發再生性不良貧血和致血癌的疑慮。這簡直又是一次政府『謀財又害命』的惡質作為!」隨後,她修改部分內容為「氟甲磺氯黴素因具骨髓毒性」,然「氯黴素」早已停用,「氟甲磺氯黴素」則不會引起再生性不良貧血及血癌。
警方認定她張貼進口蛋含「氯黴素」等錯誤訊息,涉嫌散布謠言引起恐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北院裁罰,但北院認為,她的言論雖然未必正確,但發文前有參考醫師、主管機關及媒體引述,並非道聽塗說,也沒有引起公眾恐慌,因此裁定不罰。
不過,農業部不滿徐巧芯指控政府「謀財害命」的說法,也提出民事求償,要求刪文、在3大報頭版登報及臉書置頂貼文各1日,以回復名譽。
北院今天開庭,徐巧芯未到庭。
農業部律師團表示,徐巧芯說該批雞蛋含有(可能致癌)氯黴素,並稱是政府「謀財又害命的惡質行為」,這種說法顯然已經屬於「事實陳述」,不是「意見表達」。律師團再次澄清,去年進口雞蛋採取「逐批檢驗」制度,並不是徐巧芯指控的「抽驗」,因此,有食安問題的進口蛋根本不會流入市面,律師團認為,徐巧芯PO文前沒查證。
徐巧芯律師團則強調,徐巧芯只是根據超思進口蛋檢驗出禁藥做出的「意見表達」,無論驗出的禁止使用動物用藥是哪一種,依我國法規都是「不得檢出」,徐巧芯只是在解釋超思進口的雞蛋含有禁止動物用藥而以,此案不但有很多媒體報導過,而且徐巧芯貼文前也經過查證,台北簡易庭的法官上月就認定徐巧芯有採取查證動作,裁定免罰。
徐巧芯律師團也強烈反擊說,「請法官問原告(農業部),『逐批檢驗』是指檢驗每一顆雞蛋的意思嗎?如果不是,農業部如何擔保完全不會有含禁藥的雞蛋流入市面?」
徐巧芯律師團更聲請調閱數項證據,包括經濟部國貿局及農委會分別召開進口雞蛋說明會的廠商參與等相關紀錄、農委會委託中央畜產會去年處理專案進口的往來公文及合約,以及超思提出的實績證明、巴西官方開立的檢驗證明及衛生證明文件、中央畜產會的超思資料及相關合約書等,希望能徹查進口蛋檢驗的始末。
不過,北院法官聽完雙方的意見後不置可否,旋即表示全案辯論終結,法官淡淡地強調,會在判決裡說明否准調查證據的原因,全案諭知3/21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