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資料照片,侯柏青攝
在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擔任情報員的現役男中校蘇薪名,從2018年4月起,與現役女上校蘇永玲共謀捏造3個對岸假情報員提供的情資,成功詐取軍情局「情協獎金」、工作費等上千萬元,兩人均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洗錢等罪起訴。蘇永玲、蘇薪名一審法院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士林地院今判蘇女7年、褫奪公權6年;蘇男6年、褫奪公權5年,法院也諭知沒收1099萬5669元不法所得。
檢方查出,蘇薪名和蘇永玲均為情報員,而蘇永玲負責對中國布建及情蒐,蘇薪名則隸屬於其他地區,但蘇薪名某天卻異想天開,認為可以從此處撈錢。根據調查,蘇薪名從2018年4月起,在蘇永玲護航下,開始在情蒐績效表上捏造「梁○」、「陳○」、「林○」等3個「幽靈中共情報員」,再利用虛擬情資成功向軍情局申請到獎金,他們食髓知味後不斷犯案,儼然把軍情局當成自己的私人小金庫。
檢方認定,直到2023年被查獲為止,兩人犯案5年期間,總共拿到接近1100萬元的工作費及獎金,其中,蘇永玲拿到的不法所得約為85萬945元,主謀蘇薪民則獲取1014萬4724元暴利。
蘇永玲在檢方偵查時,一度辯稱自己被蘇薪名騙了,蘇薪民則自始認罪,檢方將全案起訴移送法院審理後,蘇永玲也改口向法院認罪求輕判。士院今天重判蘇永玲7年,反而是帶頭的蘇薪民刑責較輕,僅被判6年。士院稍早也公布判決理由。
士院理由指出,蘇永玲任職的情報單位專責中國地區情報工作的組織佈建及情蒐,反而是蘇薪名負責的單位並非對應中國,因此,蘇薪名並沒有利用職務上機會詐欺取財,而是與蘇永玲另成立共犯關係,蘇男因而僥倖擺脫重刑。不過,合議庭痛批,蘇永玲、蘇薪名身為軍事情報機關的軍官,深知情報工作的執行,應兼顧國家安全及人民權益的保障。加上2人都已經擔任軍職高達20多年,長期受到國家栽培,竟利用蘇永玲職務機會,以及情報工作難以監督或很難查核的特性,捏造「假中國情報員」及呈報「假情資」訛詐國庫財務,不但犯下重罪,也損及國家安全及民心士氣、敗壞軍紀、戕害軍譽,行為非常不應該。但合議庭認為,兩人犯後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最終知錯認罪,考量他們除了本案外暫時沒有犯罪紀錄,審酌其家庭、經濟等量刑因子後,才決定分別判處7年、6年。可上訴。值得注意的是,蘇薪名犯案還不只一起,檢方溯源追查,後續又發現他不只是自己大撈特撈,還大膽傳授招數給其他情報員軍官一起從國庫A錢。檢方查出,他涉嫌另與中校江芳瑜、徐之心勾串,以相同手法詐得1640萬元。
調查指出,蘇薪名夥同江芳瑜自2016年至2023年間,共同詐領約1000萬元;蘇薪名夥同徐之心於2017年至2021年間,共同詐領約140萬元;蘇薪名自己則在2018年至2019年間,另外詐領約190萬元及美金10萬(約新台幣310萬元),部分犯罪所得透過不知情的他人帳戶洗錢。檢方今年初偵結起訴另案犯罪行為,全案仍在士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