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侯柏青攝
新北市立殯儀館10名約僱、臨時人員,涉嫌收取殯葬業者好處,讓遺體在進館、出館的過程順利,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發動2波搜索約談,共計約談涉案公務員及業者共16人到案,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方向偵辦。
去年初,新北市殯儀館火化場爆發貪污案,傳出有不肖業者,透過「火化許可證內夾藏500元至2000元不等現金」、「直接交付現金」、「每具遺體2000元乘以該月火化數量後按月給錢」等方式行賄公務員,以求快速火化、火化後骨頭完整保存。
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發動搜索約談後,認為新北市殯葬處殯儀館火化場席姓領班等21名公務員,在3年內收受業者賄賂高達3053萬餘元,去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提起公訴,目前全案正在法院審理中。
檢廉繼續追查又發現,另有殯葬業者為了讓遺體能夠進館、出館順利,自2015年開始,以每具遺體300元至1000元不等的金額,行賄新北市殯儀館、火葬場的約僱或臨時人員。
2月21日,檢廉發動第一波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葉姓領班等5名公務員及3名業者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公務員的部分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業者則涉犯同法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
,以18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今(2/23)日則發動第二波行動,再約談公務員及業者共7人到案,目前均由檢察官偵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