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安插自己人當親信詐領薪水 屏東新埤鄉前後任鄉長涉貪被訴求重刑
2024-06-25 16:17
屏東縣新埤鄉長前後任鄉長林志成、潘和源,涉嫌安排自己人當臨時人員,實際上從事機要的工作,再找具有機要資格的臨時人員合作,進用為薦任課員後,將領取與臨時人員差額的薪水提領出來,補償給實際從事機要工作的自己人,屏東地檢署調查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務罪將2名鄉長及4名配合行政人員起訴。檢察官認為2名鄉長濫用鄉長人事任用及調度權限,詐取公款及圖他人私利,且全盤否認犯行、毫無悔意,請求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