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復翔、羅志明涉共諜案,仍在二審纏訟。翻攝國家藝術聯盟網站,民眾提供
前立委羅志明和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被控遭中共吸收發展組織,從2013年起招待48名退將赴中國旅遊13次,中共藉機洗腦「武統台灣」、「一國兩制」,兩人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一審高雄地院意外判羅無罪、輕判夏判5月,檢方火速上訴拚逆轉,羅志明聲請二審法院解禁,讓他有機會出國看女兒和孫子「共享天倫之樂」,但二審考量兩人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日前均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檢方查出,羅志明從2013年起和夏復翔,陸續接受「黃埔軍校同學會」、「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代表人員及中共勢力指示,從2013到2018年間,運用退將人脈,引介我國國軍特定階級、軍種退將,並以「黃埔軍校同學會」等名義免費招待他們赴中國參加「329黃花崗72烈士紀念活動」、「孫中山誕辰紀念活動」、「珠海航空展」及「高爾夫球邀請賽」等活動。
檢方認定,羅志明等人安排與有解放軍背景或統戰部人士座談、餐敘,中共方面趁機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甚至「武統臺灣」等統戰思想洗腦退役將領們,並從中挑選可吸收名單提供給中共情治系統。
但一審和檢方見解迥異,審理後先將夏交保50萬元、羅交保80萬元並予以境管,去年7月中旬輕判夏復翔5月,夏、羅涉嫌發展組織部分全部判處無罪,引發輿論不小的撻伐。夏復翔和檢方均上訴二審拚逆轉。
全案目前高雄高分院捲土重來。由於兩人境管令時效屆期,二審開庭訊問檢辯意見時,夏復翔和辯護人都表示沒意見,羅志明和律師團則向法院強調,既然他已經獲判無罪,應該沒有繼續境管的必要性,希望能夠讓他出境與已經生產的女兒「共享天倫之樂」;檢方則堅稱,兩人都罪嫌重大,而且案發前出境頻繁,加上夏復翔也被原審判有罪,希望二審繼續延長境管令。
二審合議庭審酌後認定,依檢察官所指之證據,足以認定2人涉及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5條之1第2項、第1項之罪嫌重大,合議庭考量兩人都有成年子女長居國外,而且在犯案期間各自頻繁出境,有事實足認兩人有逃亡之虞,鑑於本案影響國家安全,有確保兩人在國內進行刑事審判的必要,因此採納檢方意見,繼續對兩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全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