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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阻中國違法越界抽砂 立院三讀抽砂船越界盜砂「皆可沒收」

    2023-12-18 11:03 / 作者 政治中心
    台灣海巡署艦艇於2019年於澎湖西南側「台灣灘」海域查扣中國籍抽砂船,海巡署特勤隊員並登船檢查,此為海巡署首度扣押中國籍抽砂船。海巡署提供
    立法院會今(18日)三讀修正《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及《土石採取法》部分條文,明定未來違法抽砂所用船舶或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都可沒收,盼藉此遏阻中國抽砂船違法越界抽取我國海砂行為。

    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立委莊瑞雄等17人《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修法提案,提案說明指出,海巡署去年4月查獲中國籍「華益9號」抽砂船違法盜砂案,卻因無證據證明船主為共犯,不符供犯罪所用物品須屬「犯罪行為人」要件,遭法院撤銷抽砂船的沒收。

    因此,莊瑞雄提案修正《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條文,增列「違法抽砂所用的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同時,立委蔡易餘也提案修正《土石採取法》第36條條文,同樣規定「供前項犯罪用之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以避免犯罪行為人主張所用的抽砂船或器具非屬其所有,藉此規避罰責。

    事實上,根據海巡署統計資料,中國漁船越界捕撈或採砂船越界作業的情形嚴重, 2017年至2021 年,共驅離中國抽砂船5328次。其中,2017年兩次、2018年73次、2019年多達605 次,2020年更暴增到3991次。直到2021年初立法院修正通過《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明定在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採取土石者,最重可關7年、罰1億元,當年抽砂船越界次數銳減為665次,去年降至224艘次。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海委會副主委兼海巡署長周美伍日前於內政委員會針對上述修法表示,抽砂船越界明顯就是要違法抽砂,在利潤極高的抽砂產業中,若沒收該工具,更可讓犯罪者付出高昂代價。她強調,《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自2021年修正通過後,違法抽砂船的數量也逐年遞減,若輔以沒收船隻等懲處,可達遏阻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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