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pexels
台南市某畫室男老師以「教小孩畫畫」為名義,藉職務之便,猥褻9名女童次數高達308次;檢警深入追查後發現,陳男利用上課前或中途摸女童下體,甚至逼摸自己性器,造成受害女童身心受創,遭判刑8年可上訴,對此,南市府社會局公告畫室與男子姓名,並令終身不得任教。
社會局公告指出,本案於今112年1月6日接獲通報後,市府即與教育局、警察局啟動跨局處合作機制,於第一時間指派社工聯繫家長及學童,同時主動聯繫警局婦幼隊及台南地檢署啟動一站式司法程序並由檢察官進行偵辦。
檢警深入調查後發現,到畫室學畫的女學生都未滿14歲,陳男自2020年9月至今年1月,就藉職務之便,在上課前或中途猥褻女童,包括強行伸手進入少女的上衣及內褲,摸胸、私密處、大腿等處,甚至強拉女童的手,撫摸自己的性器共有9名少女慘遭魔爪,陳男猥褻次數竟高達308次。
據了解,受害者因年幼,當下不敢聲張求救,直到多年後事件經揭發才曝光,有受害者表示「怕到躲在廁所,就連看到牆角的蜘蛛也會心生恐懼」;也有受害者甚至對於父親的擁抱都感到恐懼,也排斥異性,不敢結交男友。
台南地院委託嘉南療養院對陳男進行鑑定,診斷罹患「戀童症」,且還有「高再犯風險」,法官認定戀童症不適用減刑規定,一審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308罪,強制猥褻罪合併判刑8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