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爆發台北大學土地徵收弊案,時任台北縣地政局長的莊育焜在徵收案過程中,收受前香港麗新集團理事主席林百欣賄賂2億元遭判刑確定。但莊在案件曝光前將1.24億元賄款洗到當時妻子林素妍的美國銀行帳戶,林女則帶小孩潛逃赴美,台北地檢署依貪汙、洗錢罪通緝林女將近25年,近日因通緝時效屆滿,只得做出不起訴處分。
莊育焜曾經是時任台北縣長尤清重用的官員,但他擔任地政局長期間,卻違法變更三芝鄉土地使用分區,然後高價徵收三峽鎮大來紡織廠,並收下港商林百欣港幣5500萬元(折合台幣2億元)賄賂圖利對方,成為有史以來最貪的公務員。
而莊育焜在事情曝光前有所策畫,1997年11月案件爆發,但檢調發現其妻林素妍早在8月就帶著小孩赴美不歸;此外,莊育焜事前還透過林素妍、妻舅林錦榮協助,將415萬3千多美元(1.24億元)賄款,從香港一路洗到林素妍在美國銀行的帳戶。
北檢認定林素妍涉及洗錢,在1998年3月26日發布通緝,調查局還一度將她列為10大通緝要犯,但林女從案發後卻宛若人間蒸發,不但對踉蹌入監的丈夫不聞不問,還秘密將美國銀行的戶頭提領一空。直到莊育焜在獄中向法院訴請離婚,才發現林女已經在美國改嫁並取得合法居留權,法院判准離婚。
獨自滯留台灣面對訴訟的莊育焜,最後被法院判決應入獄執行19年,莊在服刑將近13年後,已於2015年3月假釋出獄。但檢方查扣他名下所有資產折抵5000萬元罰金,還追繳5500萬元港幣的犯罪所得。
至於現年66歲的林素妍部分,檢方曾啟動司法互助試圖追人、追贓,但鑒於林女擁有美國公民身分,讓檢調行動難以開展;近日則因通緝時效屆滿,檢方只得讓林女擺脫25年來的「台灣通緝犯」身分,今天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