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日本料理店的潘姓男子幾年前積欠18萬元的酒駕罰鍰,但他遲遲不繳,結果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官在本月6日前往他開設的日本料理店,直接查扣收銀機裡的1萬多元抵償,也扣走40多瓶包括威士忌、清酒在內的營業用酒,潘男知道沒辦法賴皮,當場承諾會辦「分期繳納」把錢繳清。士林分署表示,若他的承諾落空,將動手拍賣這批酒。
士林分署調查,57歲的潘姓男子在2014年無照騎機車遭警察攔檢,結果被查到酒駕,警方移送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9萬元罰鍰,不料他2016年再度騎機車遭警方攔查,這次他拒絕酒測,而被交裁所罰鍰9萬元。他兩次行為共被罰鍰18萬元,北市交裁所命他3年內不得考駕照、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但潘男始終賴皮不繳錢,最後被移送士林分署執行。
士林分署收案後陸續查扣潘男的名下存款,陸續卻只扣到幾百元、幾千元,執行官查出他本業是經營日本料理店,乾脆直衝到店裡執行,執行官鐵腕查扣收銀機裡的1萬1530元,然後環顧四週發現店裡還存有2瓶蘇格登威士忌、2瓶清酒及40多瓶台灣啤酒,決定同步查扣。
潘男眼見執行官的強力作為,終於知道沒辦法再抵賴了,當場向執行官承諾他再也不敢喝(酒)了,也表示近日就會到士林分署申請「分期繳納」。士林分署表示,收銀機裡查扣的現金將直接抵繳酒駕罰鍰,潘男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又不及時清償或未依約定辦理分期繳納,將拍賣查封的這批酒抵繳。
士林分署呼籲,年關將近,聚會宴飲機會大增,切莫貪杯誤事,以免樂極生悲造成憾事,社會大眾也應共同拒絕酒駕、遠離毒品。士林分署對於交通違規案件,尤其是酒(毒)駕相關案件將持續強力執行,若義務人遭裁罰應該盡速繳款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或被限制出境、拘提管收。
《太報》關心您
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有害健康且呼籲國人酒後不開車,保護自己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