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今(6日)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明訂過境旅客每人需付500元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目標3月1日起上路。
交通部表示,目前轉機客過境台灣、使用機場時不用付費,惟考量「使用者付費原則」,且參考日本成田機場、韓國仁川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等鄰近指標性機場的做法,航政司今預告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明訂搭乘民用航空器轉機過境乘客之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
交通部指出,此項收費標準預告期共有14天。除了預告期外,尚須考量航空公司作業時間、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公告時間,因此具體實施時間較難估計,但目標在2023年第一季儘速上路。
針對轉機客費用500元如何收,交通部指出,除經外交部通知給予禮遇之外賓與其隨行眷屬、未滿二足歲兒童不收取外,其餘每人皆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如乘客持有未含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機票,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該項費用。
桃機公司表示,以往機場僅針對出境旅客收取機場服務費,然而轉機客也會使用到候機室、廁所、無障礙輪椅等服務設施,將動用到許多成本。桃機公司預估,若是機場人流回到疫情前水準,預估轉機服務費一年約為桃機增加14億元收入,將用在提升機場服務品質及軟硬體設施維護、升級等。
桃機公司強調,轉機服務費是針對轉機過境旅客,並不會增加國人出入境負擔,並指出,待第三航廈蓋好之後,將請航空公司加強航網布局,如歐洲轉東北亞、北美轉進中國或是東南亞等航班,相信隨著班次增加能爭取更多旅客,對台灣是一大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