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年連續升息,內政部今(30日)發布今年第三季全國及六都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第三季全國房貸負擔率為40.55%,較前一季上升0.93%,較去年同期上升3.65%,房貸負擔率首度超過4成;至於本季的房價所得比為9.80倍,較上一季多出0.11倍。
由於房價負擔能力已從「略低」下降為「偏低」等級,內政部統計,目前全台屬於「可合理負擔」的房價地區只剩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
內政部說明,房貸負擔率主要為計算中位數所得家庭,在購買住宅時,每月支付房貸金額占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比率,以呈現家戶房貸負擔情形;房貸負擔率以50%以上,代表房價負擔能力「過低」,40%至50%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30%到4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而30%以下為「可合理負擔」。
內政部指出,全國中位數住宅價格自第二季的850萬元,再上升至860萬元,使得負擔率增加0.47%;加上五大銀行平均購屋貸款利率由1.592%上升至1.721%,使房貸負擔率略增0.49%。
然而,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部分,從87.72萬元增加87.80萬元,意味著可支配金額只增加800元,負擔率僅減少0.03%。
整體而言,受到購屋貸款利率及中位數住宅價格上升影響,使得全國房貸負擔率季增0.93%,也讓房貸負擔率來到40.55%,首度突破4成。
在本季六都房價所得比部分,台北市為16.20倍,較第二季微幅下跌,所得比為六都最高;其次是新北市12.96倍、季增0.14倍,接著是台中市11.34倍、季增0.2倍。台南市和高雄市分別為9.70倍、9.06倍,高雄市也呈現下滑;六低房價所得比最低是桃園市,為7.98倍,有微幅上揚。
至於六都的房貸負擔率,台北市及新北市房貸負擔率為67.07%及53.66%,較第二季上升0.95%及1.25%,均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等級;台中市為46.96%、台南市為40.16%,也比前一季上升1.42%及1.90%,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等級。而台南市部分為首度超過40%;高雄市及桃園市則分別為37.49%及33.04%,皆屬於房價負擔能力「略低」等級。
其他14縣市房價負擔能力部分,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有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基隆市及嘉義市等5縣市;「略低」等級有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新竹市等9個縣市。
內政部提醒,購屋貸款為長期支出負擔,央行從今年3月起已連續4季升息,累計升息幅度為0.625%,民眾在購屋時仍須審慎評估整體利率調升,對於未來還款負擔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