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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過了!前最高法院法官顏南全不當接觸、洩密翁茂鍾 懲戒法院判他沒事

    2022-12-09 16:03 / 作者 侯柏青

    已退休的前最高法院庭長顏南全,2001年開始不當接觸富商翁茂鍾,翁打官司時,他不但將最高法院的分案訊息洩給翁,承審與翁有關的「諸慶恩民事案」時竟然還拜託翁安排兒子當爽兵,並接受吃喝招待。監察院彈劾後於去年6月移送懲戒法院,法院考量此案已超過《公務員服務法》舊法的10年懲戒時效,今判免議。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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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院多名法官因接觸翁茂鍾而遭到調查。資料照




    根據監察院調查,顏南全在翁茂鍾案至少有4大違失。1、在與翁茂鍾有關的「百利案」上訴最高法院期間,顏南全偕同石木欽涉及將此案的分案訊息告訴翁茂鍾。2、在最高法院承審與翁茂鍾有關的「諸慶恩民事案」及「巴黎銀行案」案時未報備與翁的交往及沒有自請迴避審理。3、審理「諸慶恩民事案」時,向翁茂鍾請託讓兒子在服役時可以擔任國安局司機,之後又接受翁茂鍾招待吃飯。4、依翁茂鍾筆記,顏南全從2001到2008年間至少不當接觸翁18次,除了多次接受飲宴,他還在最高法院接見翁茂鍾,並陸續收過翁8次襯衫及4次營養品。



    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後,今年6月將顏南全移送懲戒法院。但懲戒法院審理認為,顏告知翁茂鍾分案訊息等事項涉及明確違失,必須懲戒,不過考量他最後的違失行為時間點,距今已超過追訴時效規定的10年,只能無奈判決「免議」。至於符合時效的部分移送事項,判決「不受懲戒」。



    富商翁茂鍾為了自己的官司拖垮一堆司法官,他目前則入獄服刑。至於與他交往最頻繁的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今年9月遭懲戒法院重判撤職、停止任用1年確定。司法院和銓敘部已減少他60%的退休俸和司法官退養金,並追討他溢領的400萬元。其餘捲入翁茂鍾案的前最高法院法官林奇福等人,將由懲戒法院繼續審理,釐清有無懲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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