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暑期工讀旺季到來,勞動部已啟動「111年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全國預計至少執行1,700場以上。根據去年的執行結果統計,全國實施逾1,500場中,有1/5場查有違法,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前3大事由依序為「延長工時未加給工資」、「未依法給予一例一休」及「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為最多。
勞動部今(5日)舉行例行業務報告,暑期為青少年及大學生的打工旺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組長許莉瑩表示,勞動部啟動「111年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針對經常僱用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並針對僱有未滿18歲工作者特別抽查,檢視是否符合《勞基法》規定。
許莉瑩說,依據去年專案執行結果統計,全國實施1,537場中,有351場查有違法,違法率為22.84%,合計罰鍰約832萬元;其中違反《勞基法》規定以「延長工時未加給工資」有101件、「未依法給予一例一休」有81件及「假日出勤工資未加倍發給」的71件為最多。
許莉瑩表示,本次暑期勞檢專案將優先選列前一年度查有違法的事業單位,並就餐飲業、校園周遭工廠、補習班、便利商店、美髮業及加油站等行業實施;同時,為確保兒童及少年工作權益,專案執行時特別要求需檢視未滿18歲工作者的受僱情形。
許莉瑩指出,去年全國共查有2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僱用未滿15歲者,及2件使童工於夜間工作的違法案件,均為餐飲業者,由於涉刑罰已依法函送地方檢察署偵辦;另查有6件僱用未滿18歲工作者未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均已依法處以罰鍰。
勞動部提醒,依照《勞基法》規定,事業單位僱用未滿18歲的工作者,應置備「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如為15歲以上、未滿16歲的童工,每日工時不得逾8小時,每週工時不得逾40小時,也不得使其於晚間8時至翌日6時的夜間時段工作。雇主僱用工讀生,特別是未滿18歲之工作者,應特別注意勞基法之相關規定,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