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日前在抖音PO出一段影片,只見他帶著小孩到7-11,不僅不付錢還倒賺了92元,買了布丁、養樂多給孩子,「小錢買東西給小孩,也不錯」。原來他是以店家提供的「資源回收」方式,用廢電池、光碟片現場換了92元。有網友已經丟掉幾百片光碟,忍不住嘆真是虧大了!
原PO在抖音曬出到7-11回收光碟片和廢電池的影片,只見店員拿一台營業秤放上櫃台,隨後將原PO帶來的光碟片分批秤重,再加上廢電池,讓原PO一共換得現金92元。原PO寫道「秤重的哦!可以換等值的商品。影片裡的電池+光碟,可以換92塊錢。小錢買東西給小孩,也不錯」。
許多網友看後紛紛留言表示「可惜昨天把光碟丟了」、「我至少有500光碟,等下來去換看看」、「看來我要叫一台三頓半的啦」、「什麼?!竟然可以回收」、「為環保出力又省錢」、「我上次才丟掉一大堆航空版」、「全家也可以,各大便利商店都可以回收」。
不過也有網友有不同意見,一名也在7-11上班的員工大嘆「X!換這個資源回收的東西,超級麻煩!不只來換的時候麻煩,連後續要送回結盟,也是個天大的麻煩!但為了避免環境污染,我們店員還是能配合⋯」、「而且還要用專用袋分裝」。
7-11官網的「資源回收」項目載明,廢筆電一台可抵120元購物抵用金,廢手機則是12元,而手機的旅充、座充是3元。至於廢乾電池每滿0.5公斤8元,廢棄CD、VCD、DVD等光碟片每滿0.5公斤是5元;以上抵用金不能抵用代收、代售、香菸等商品,且必須要在當次消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