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13日電)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針對台北市擬將公有停車場最高停車費率提高到每小時新台幣150元的政策表示,新北市最高費率仍維持每小時50元,暫無修訂自治條例提高收費級距計畫。
台北市政府日前預告修正台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費率自治條例條文草案,在原先最高每小時新60元的費率上新增80元、100元、120元及150元4種費率。
新北市交通局科長許芫綺表示,台北市區停車格時常一位難求,擬調漲公有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費率,可提升停車格周轉率,新北市也會每半年就地區停車周轉率進行停車費率的調整作評估。
她表示,目前新北公有停車場的停車費率每小時級距從10元到50元等5級,以次計費的級距也從10元到150元等7級,但目前雖沒有10元最低級距的停車格收費,但也沒有論次收費到150元。
她表示,目前每小時收費達最高級距50元的路邊停車格僅板橋公園路路段,格數僅約40格停車位,至於路外停車場也僅淡水三民停車場收到每小時50元,且停車率也未達調升標準,因此,新北市暫無修訂自治條例提高收費級距的計畫,未來則要根據當地停車需求及需供比來作滾動式檢討及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