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都有紅包行情、也就是加成收費的慣例。日前,台北市交通局開會後宣布自1月23日起至2月6日止。總共十五天的期間,於雙北市搭乘計程車,每趟將加收加成費由20元漲至30元。這比往年每年收加成費多出50%外、還比慣例10天多出5天的加成天數。經過消基會計算,這次宣布雙漲漲加成費、漲加成天數整個漲幅度高達50%。
奇怪?這物價齊漲的時代!難道連春節的計程車車資也要趕通貨膨脹的流行嗎?細數過去20年來,春節計程車加成收費金額,一向維持在每趟新台幣20元左右;而且104年以前的春節運價加成天數,是以春節期間為主、除夕前2天至年假結束,那個時候每年春節年假天數不定,因此加成收費時間也就有了長短不一情形。
然後到了104年時,台北市政府交通局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春節運價天數機制改為「除夕前2日至年假結束期間,如不足10日則以國定年假最後1日(含)往前推算10日。」至此春節加成收費期間便固定為10天。這方案消費者雖有異見,但因為社會共識認為這是一項給計程車駕駛的補貼、用以慰問他們年假出勤的辛勞,加成期時間短暫,雖然出行費用調高了,惟多數人還勉強認為可以接受。
這回在110年12月初,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工會便開始向台北市交通局公共運輸處建議應該調整加成金額及加成天數,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工會內部作成了一份問卷顯示,有高達8成3司機認為應該應該「加價50元」、建議漲幅高達250%。台北市交通局為此於12月24日召開了「臺北市計程車諮詢及審議委員會」會議討論。對於由雙北市計程車公(工)會共同討論後的提案,最後作成「111年春節調整為加成15天(自1月23日起漲至2月6日止)及每趟加收30元」的結論。
計程車公(工)會認為春節加成15天屬合理且可行範圍,可以「立即照顧計程車駕駛生計」,不過消基會認為這個加成天數的制度實施了7年,行之有年,豈能任意更動收費規則?消基會指出,在這個百物齊漲之際,社會大眾都因為疫情而導致國內經濟疲軟,各行各業和全民都在默默承受、忍耐,計程車業者此時提出高達50%加成收費的漲幅和加長加成天數漲價一事並不恰當。消基會呼籲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制度緩漲並減少加成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