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布110年1-10月道路交通事故統計,全國在這段期間一共發生28萬8040件事故,造成2440位國人死亡,以及38萬2546人受傷。儘管與109年同期相比,事故件數少了5542件、負成長1.9%,死亡人數減了12人、下降0.5%,受傷人數滑至8121人、削減率達2.1%。但看似微降的數據背後,相信用路人此時此刻最、最、最想知道的一定是當中「酒駕」肇事相關統計,像是「酒駕事故死亡人數」、「哪一個縣市的駕駛人最不聽勸?」、「發生最多酒駕事故死亡的縣市?」畢竟,高雄市才剛發生酒駕累犯黃子洋、在酒測值高達0.95毫克下,闖紅燈撞上正在過馬路的一家四口、造成1死3重傷的憾事。而正值年終,又是酒酣耳熱的聚餐旺季。
事實上,從這份交通部公布的數據中,1-10月「酒駕事故」死亡人數為261人,相較於109年同期增加22人、上升9.2%。不過,儘管它的死亡人數很高但卻不是之最,「機車自撞」才是交通死亡人數最高的、達到了442人。只是不知道如果喝醉酒發生機車自撞是算在酒駕事故、還是機車自撞意外?我們這在統計裡並沒有看到交通部的特別說明。情勢發展令人比較擔憂的是:雖然整體道路交通事故呈現下降趨勢,可是無論是「機車自撞死亡人數」、「酒駕造成死亡人數」、「自小客事故死亡人數」、「高齡機車自撞死亡人數」、「電動自行車事故死亡人數」都顯示出上升的態勢。
而從縣市來看,高雄市長陳其邁確實應該要震怒了,不要說是在高雄發生了酒駕累犯酒駕撞上一家四口、導致媽媽當場身亡的車禍,其實,針對酒駕事故高雄市確實要好好去做檢討,因為110年1-10月各縣市的酒駕死亡人數一出爐,高雄市就以31人死亡數很不榮譽地拿到全台最高的爐主地位,其次是高雄隔壁屏東的30人,桃園、台南則並列第三在這段統計期間有28人死於酒駕,再來為台中的20人。六都之中雙北基數遠比高雄、桃園、台南要低,1-10月酒駕死亡人數均為4人。而且高雄、台南110年1-10月酒駕死亡人數與109年同期比較明顯是處於增加的狀態。更糟的印象是憾事發生不久,市長陳其邁也震怒了,但高雄仁武區還是馬上又發生酒駕肇事。
最新的消息是高雄市府與高雄地檢署、橋頭地檢署正研議相關配套措施,除了持續展開全市取締酒駕之大執法外,研議中的一項是擬「酒駕者經有罪判決或緩起訴,將命其至殯儀館易服社會勞動或提供義務勞務。」這點看起來最有「新意」。甚至高雄市府也向中央提出六大修法建議。其實,說真的,關於酒駕一事,法律再嚴都只是治標的方式、你很難以將之杜絕,所以每隔一段時間你、我總是會再度聽到震驚社會的酒駕肇死事件,原因無它黃湯下肚後,再嚴、要你怕的法律通通都會被拋諸腦後,而對付這種盧小小的車主最好方式是讓他開不動任何一輛車,車子只要一感測到駕駛人有喝酒,任你怎樣想開它不發動就是不發動,所以有酒精鎖的設計,但無奈它仍有漏洞,像是找人代吹;酒駕初犯、累犯如果開的是沒有安裝「酒精鎖」的車呢?因此美國對這個道路第一殺手也很頭痛,國會已經要求汽車廠最快在2026年開發出終結酒駕的車載裝置,這應該才是一個最好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