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免疫力,不少民眾會選擇靈芝類的保健食品,食藥署今(9月15日)預告,同意放行以基因改造酵母菌發酵生產的「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做為新型食品原料。但因有過敏疑慮,要求針對12歲以下兒童、孕婦及授乳者加註警語。
衛福部食藥署今上午正式預告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同意將酵母代孕的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作為新型食品原料,用於保健食品,且入法加以管理。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該項技術是本土生技業者研發的產品,並向食藥署提出申請為新興食品原料,主要是利用基因改造畢赤酵母Ey72菌株發酵生產,再經濾膜移除菌體、濃縮、調配混合製得,不過食藥署要求最終成品不含基改微生物與其轉殖基因片段。
廖家鼎強調,食品依法不能宣稱療效,相關靈芝產品多做為保健食品販售,食藥署經專家審視相關安全性資料之後,認定可依每日食用限量6毫克來搭配管理,同時要求針對敏感族群包括12歲以下兒童、孕婦及授乳者加註警語。
食藥署指出,相關預告評論期為60日,以蒐集各界意見,草案明訂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供食品原料使用時的相關規範,包含應符合規格、使用限量及標示規定。一旦草案正式施行後,只要被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相關規定者,得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