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阿里山鄉里佳村的「隙頂象山」4月10日傍晚6時許發生火警,迅速延燒成一條「火龍」,畫面怵目驚心。所幸,林務局今(11日)清晨6時確認,目前「象山」火警已熄滅,出動空拍機確認熱感應亦無異常。
嘉義林管處副處長李定忠表示,昨晚6時20分接獲民眾報案,指位於阿里山鄉里佳村的「嘉義林管處大埔事業113林班地」(隙頂象山)發生森林大火,火勢從曾文溪往上延燒。
因爲夜間視線不良,無法確認起火點,林務局今天清晨6時前往確認時,發現火勢已熄滅,除了目視已無火焰之外,出動空拍機確認熱感應亦無異常,目前安排2名同仁留守監控中。
李定忠表示,起火地點為草生地,以芒草為主、並無林木,研判因為晚間溫度低、且草生地燃料迅速被燒光,因此自然熄滅。這起火警延燒範圍約0.4公頃,沒有林木被害的損失。
象山因為是獨立山頭,一般人難以上去,發生森林大火救援難度很高。林務局表示,象山以芒草為主,約3、4年就會發生森林大火,此次火警因燃料燒盡、夜間溫度低,才能迅速熄滅,沒有釀成重大災害。
阿里山在3月中曾疑似因為亂丟菸蒂,造成森林大火,當時延燒了5天,釀成觀光損失超過4千萬元,林務局3月25日公開近8年來國有林地火場分析,高達98.1%係人為造成。
依據《森林法》第53條規定,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林務局表示,去年高雄美濃黃蝶翠谷山區發生縱火案件,嫌犯在一審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250萬元罰金。
「防範林火、人人有責」林務局表示,為了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林火,舉發火首經單位追查並找到釀成火災的源頭者,每案最高可得10萬元破案獎金;若火災情節重大,獎金可提高至100萬元;而最先通報林火發生者,可獲得最高5000元獎金。
近日天乾物燥、久旱不雨,森林大火頻傳,民眾前往山林活動時,除了注意自身安全之外,務必小心火燭、切勿亂丟煙蒂,如遇可疑人事物,也請迅速向110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