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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工地酒測」上路!工地飲酒致職災 最高可罰雇主30萬

    2021-03-09 16:00 / 作者 吳亭頤

    飲用酒精含量0.5%以上者,每年職傷發生率為1.8倍



    國人在職場上,十分喜愛飲用提神飲品來提高工作效率,尤其營造業勞工飲用酒精性飲料的風氣更為盛行,有些工人為了提神,在現場飲用酒精性飲品,增加職業災害發生率。



    據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調查統計,習慣飲用酒精含量0.5%以上提神飲料者,每年職業傷害發生率為一般勞工的1.8倍。



    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有些業者為躲避勞檢查緝,自行將啤酒鋁罐加工黏上果汁或茶品的包裝貼紙,藥酒則改以塑膠瓶盛裝販售,意圖躲避檢查。



    因此,勞動檢查處將針對工區設有福利社、販賣部,或經常被查出現場屢次有酒精性引瞟的工地,以及遭檢舉、媒體報導有勞工飲用酒精性飲品者,將優先勞檢,並透過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工地宣導。




    圖片
    工地飲酒致職災最高可罰雇主30萬。(圖片來源/台北市勞動局)






    工地飲酒致職災最高罰30萬!北市勞局加強勞檢



    陳信瑜提醒,勞工應避免在工作前及工作中飲酒,尤其是需要高度注意力及平衡力的高架作業,還有容易發生墜落等的危險作業,更不能飲酒;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酒醉或酒醉之虞者,雇主不得使他們從事高架作業。



    「最高罰30萬!」陳信瑜直言,雇主若未嚴格禁止勞工在工作前、中飲酒,未善盡指揮監督的責任,經酒測含有酒精性反應且從事高架作業致發生職業災害者,雇主將依法被處以3萬至30萬元罰鍰。





    事實上,根據「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規定,勞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雇主皆不得使其從事高架作業:

    一、酒醉或有酒醉之虞者。

    二、身體虛弱,經醫師診斷認為身體狀況不良者。

    三、情緒不穩定,有安全顧慮者。

    四、勞工自覺不適從事工作者。

    五、其他經主管人員認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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