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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揮巴掌、抽打下體樣樣來」北市老師虐打小五學童兩年,12點教你判斷孩子是否受虐

    2020-08-14 11:33 / 作者 陳玠婷

    台北一間實驗小學劉姓老師,涉嫌在兩年期間,至少20次虐打、恐嚇威脅、辱罵一名五年級學生,包括打巴掌、敲打骨折傷處、抽打下體等等,使得學童產生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失憶症等嚴重傷害,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儘管劉姓老師否認犯案,法官仍依調查結果,以妨害兒童發展罪起訴。

    劉姓老師藉故虐打被害學生 兩年內至少20次以上

    起訴書說明,2017年9月至2019年事發前,劉姓老師要求被害學生課後留校,幫忙照顧自己的孩子,如果被害學生沒有達到他的標準,便會趁四下無人的時候,用鼓棒打小腿肚、揮巴掌,並說:「照顧是你的責任,為何這點事情都做不好?」如果發現被害學生回家告訴家長,劉姓老師下手更重。



    舉例來說,劉姓老師於2018年9月將被害學童推倒在地、連續打巴掌,質問他為什麼回家告狀,過十幾天後,拿鼓棒抽打被害學生下體;接下來兩個月施虐的次數、頻率高達一周一至兩次;2019年劉姓老師下手更變本加厲,不僅把被害學生下體抽打到脫皮,而且疑似故意敲打手部骨折打鋼釘的地方,對他說:「你爸是笨蛋,你媽是傻瓜,才會生出你這個廢物、爛人、白癡。」



    同年9月,被害學生上六年級,劉姓老師便在私下恐嚇他,「你要是說出去,我就宰了你。」

    被害學生飽受兩年凌虐,醫院鑑定嚴重身心受創。此為示意圖。(圖片來源/unsplash)

    被害學生長期飽受虐待 家長提告後,確定起訴劉姓老師

    因長期飽受虐待、恐嚇威脅,被害學生出現創傷壓力症、合併解離化症、焦慮、失憶等症狀,不敢上學,也不敢提起劉老師,家長決定向法院提告,但劉姓老師否認犯行,甚至辯稱遭誣陷。



    不過,檢察官依據其他學生作證,說明曾經在走廊上看到劉姓老師施暴,再加上醫院鑑定報告顯示被害學生身心嚴重受創,依妨害兒童發展罪嫌起訴劉姓老師。

    專家傳授12點,教你如何判斷孩子是否被凌虐

    心理師傑克拔曾分享,兒童在高壓下的表達、應變、自我控制都會明顯退化,家長可以藉由柔性的開放式問句找尋線索,譬如說「今天都做些什麼呀?」、「講個今天特別的事情吧?」



    傑克拔說,有些孩童(或看到同儕)受虐後,可能會出現以下反應(需要與平常表現比較),家長若發現孩子出現以下症狀,便可以進一步了解孩子是否需要協助:

    1.    常發呆

    2.    突然警醒

    3.    突然慌張、緊張兮兮

    4.    反應慢半拍

    5.    容易嚇一跳

    6.    沒來由哭泣

    7.    過度乖順

    8.    沒來由違逆、情緒化

    9.    常常欲言又止

    10.    對事情過度反應

    11.    明顯抗拒上學

    12.    夜眠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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