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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器捐救10家庭|想簽器捐該怎麼申請?要家屬同意?10大Q&A看這

    2020-08-06 11:17 / 作者 吳亭頤

    新北市一名21歲警員遭無照騎士撞致腦死,家屬決定簽下器官捐贈,捐出8個器官,造福超過10個家庭。該事件也引起民眾關注「器官捐贈」議題,究竟想簽器官捐贈要怎麼申請?捐贈條件與申請流程又是怎樣?本文整理10大Q&A。


    器官捐贈同意卡。(圖片來源/器官捐贈協會FB)

    Q1什麼是器官捐贈?

    指一個人完成個人意願的簽署或家屬的同意,將其可用的器官或組織,無償捐贈給需要的病患,以幫助其恢復健康,改善生活品質。

    Q2哪些器官、組織可以捐贈?

    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移植的器官類目包括: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胰臟、小腸、骨骼、眼角膜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類目。

    Q3我如何表達要成為一個器官捐贈者的意願?

    認同器官捐贈大愛助人的理念,您可以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並申請註記器官捐贈意願於健保IC卡



    簽署管道如下:

    (1)透過「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網站、「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網站線上簽署,並列印同意書,親筆簽名後掛號寄回

    (2)到全國各醫院、衛生所、健保署等服務窗口索取同意書填寫郵寄

    (3)免費諮詢電話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0800-091-066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0800-888-067



    ※無論是選擇以健保IC卡註記器官捐贈意願或是索取器官捐贈同意卡,衷心希望您也能與家人、朋友討論、表達自己的想法,並分享您對器官捐贈的看法與決定。



     ※並不是每位簽署人都有機會捐贈器官,「器官捐贈」係遭意外造成腦死狀態(占所有死亡人數1%),醫院仍會徵求兩位近親家屬之書面同意書,且須經兩次腦死判定,方能完成捐贈心願。

     

    簽暑流程。(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Q4器官捐贈前會進行哪些步驟確定我真的已經腦死且可以捐贈?

    若已瀕臨腦死,而本人或家屬也有器官捐贈意願,除原本照顧您的醫師之外,醫院將安排2位具有腦死判定資格的醫師同時進行腦死判定,確認腦幹已無功能,至少4小時後再重新進行第2次判定,以確保判定過程的嚴謹,腦死判定確認後,將視捐贈者的器官功能及捐贈者與家屬的意願決定哪些器官可以捐贈。

    Q5器官捐贈後,遺體外觀是否會受影響,喪葬事宜能否如常進行?

    器官摘取時是採用嚴謹的外科手術標準,如同你在醫院接受任何的外科手術,手術後醫師會仔細縫合並且維護外觀。因此,喪葬事宜必定能如常進行。

    Q6器官捐贈有哪些種類?

    活體捐贈:病患因疾病導致肝臟或腎臟功能衰竭,經醫師評估病患適合進行器官移植以恢復健康,且其五等親的親屬中有身體健康並經醫院進行心理、社會及醫學評估,認為適合捐贈,且簽署捐贈意願者,方能進行移植手術。

    屍體捐贈:必須在器官捐贈者經其診治醫師判定病人死亡後為之。前述死亡以腦死判定者,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判定程序為之。

    器官捐贈同意書。(圖片來源/衛生福利部)

    Q7器官捐贈與大體捐贈有何不同?

    器官捐贈:僅將功能完整器官摘取,移植給血型及組織配對相符之器官衰竭病患。

    大體捐贈:是提供遺體給醫學院、醫學大學之學生解剖教學,或病理解剖研究之用;但器官捐贈後,仍可提供遺體病理解剖研究之用。

    Q8是否可以指定捐贈的器官種類及數量?

    可以的,捐贈者要捐贈何種器官及其數量,醫師除會針對捐贈者的生理狀況與器官功能進行評估外,亦會尊重其本人及家屬之意見。

    Q9器官捐贈有年齡限制嗎?

    器官捐贈年齡並非最重要的考量,重視的是捐贈者的生理年齡而非實際年輕,亦即若是年齡較大,但因注重健康、保養得宜,器官功能良好,仍然可以捐贈。

    Q10植物人是不是腦死?可否捐贈器官?

    植物人不是腦死,而是腦部因為受傷、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雖然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喪失語言能力,但仍會有臉部表情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於植物人狀態不能捐贈器官,仍需俟判定腦死後,才可捐贈。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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