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查獲黑心水產店!永康區一間業者以工業用鹽等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食品,再賣給民眾謀取暴利,被檢警上門當場查扣。
台南地檢署查獲黑心水產店。(圖片來源/台南地檢署)
台南地檢署獲報,在某大型傳統市場內,疑有業者以違法添加物浸泡海鮮等食品。經調查後,在永康區一家水產行的倉庫、攤位等處所,搜出工業用鹽8包(每包約50公斤)、含碳酸氫鈉、多磷酸鈉添加物共11包(每包約25公斤),以及工業用鹽混合添加物製成溶液浸泡與55箱海鮮。
據調查,這間水產店自107年起以工業用鹽混合碳酸氫等添加物,浸泡海鮮,藉此增加口感、賣相與延長保存期限,再賣給其他攤商與消費者。
檢方表示,該水產行自民國107年11月設立登記,每月營業額約4萬至6萬元。台南檢警調單位傳喚洪姓負責人與員工等4人到案,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命洪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其餘3人均飭回。檢方也將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衛生局持續就進出貨單持續釐清下游追查流向。
檢方指出,碳酸氫鈉、多磷酸鈉等添加物基本上可以用在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須時使用,但不能用來浸泡生鮮食品之用。
台南衛生局則表示,使用工業用鹽增加鹽分會使海鮮口味變好;碳酸氫鈉、多磷酸鈉能讓海鮮看起來變大,以及有保鮮效果。但是如果吃了過量的磷酸鹽類,可能會造成骨質疏鬆以及腎臟方面的疾病;而低價的工業鹽,沒有經過精煉,裡面含有亞硝酸鈉等重金屬,有致癌風險。
根據食藥署規定,每1公斤加工食品,可含3公克磷酸鹽類,而生鮮食品則是禁止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