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行人當心走」是連兒童都能琅琅上口的順口溜。據交通部統計,去年一整年,交通肇事車種第一名是客運公車、第二名是大貨車。道路上的大型車油門一踩,就有可能是致命的劫數。據警政署統計資料,今年一、二月,全台因大型車肇事而造成的死傷人數已達41人,用路安全的警鈴響起,「用路人不要用生命捍衛路權。」站在第一線的交警有話說。
今年前三個月,台北市就發生3起大型車轉彎碰撞行人致死的事故,行人都走在斑馬線上,卻因大型車轉彎太急,或是行人走進駕駛的視線死角而釀成憾事。
「我們的法令其實有要求每一台車到了行人穿越道前都要先暫停、禮讓行人。」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事故組處理組分隊長楊順守說:「有人就要讓,這是基本原則;大型車若是轉彎時,發現行人已經在斑馬線上,相距在3.6公尺內,若是不停下禮讓,依法就可以取締。」
任何車輛若是轉彎時,發現行人已經在斑馬線上,相距在3.6公尺內,若是不停下禮讓,依法就可以取締。(圖片/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事故會那麼多,其實還是國人對於交通安全的教育不足。」楊順守感嘆指出,駕駛行為、行人用路習慣不良,都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兇手。
在全台灣,每年平均因車禍而傷亡的族群,「高齡人口和年輕的機車族,合佔8成。」楊順守說,很多老人家會固執的覺得「我以前是怎麼走這條路的,我現在就要怎麼走。」
但是,隨著都市迅速發展,路況、號誌早有變化,長者身手也不再矯健,「任意穿越、不遵守號誌,往往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月前一位老太太因直接走過一台在車陣中、正在停等紅燈的預拌混凝土車前,車體大、視線高,駕駛根本無法注意到「眼下」有緩慢移動的長輩,當大型車隨著綠燈亮起,與車陣同步前進,長輩即慘死輪下。
大型車輛轉彎時,因為需要空間大,視線死角多,用路人需要時刻提醒自己留心安全。(圖片/白宜君攝)
楊順守嚴肅道,一位大型車駕駛在行車的每一秒鐘,有太多需要同步注意的事項:車外的小客車、機車、單車、行人等的不同距離,轉彎、煞車、起步需要的時間,若是車內有乘客,還要注意車內的舒適與安全。
「用路安全不是單一族群才要注意。」楊順守指出,任何人都不願意發生交通事故,「行人要過馬路,最好不要落單,要確定轉彎車都有看到你。」他懇切勸告,路權雖然重要,但通常那是在事故發生後,要釐清責任歸屬的最終手段,「而不是在行進間要執著的觀念。」
曾擔任北市交警,現任基隆市少年警察隊偵查員的高載強,也以第一線執勤經驗提醒,看到大型車,第一動作就是「盡量離遠」。
大型車除了有視野死角,在行駛時周圍也會有氣流產生,用路人一個不小心,很有可能就被氣流帶動,因而捲入車底、摔倒或發生事故。
另外,也要注意大型車的「內輪差」。當車輛轉彎時,內側的後輪也會向內偏移,其偏移的軌跡與前輪軌跡間的距離叫做「內輪差」,行人或機車騎士遇到大型車要轉彎時,絕對要保持一定距離,以免因進入內輪差或駕駛視線死角。
「尤其是大型車一旦發生事故,非死即傷。」高載強指出,用路人保護自己的第一準則,就是建立防禦駕駛的觀念,養成危險預測的習慣,降低意外發生。
他解釋,當行人把用路的潛在危險視為必定發生,反而會比較安全。就像交警每天站在不同要塞路口,也是要時時觀察每個路口不同的特性,包括道路設計、號誌、車流、交通尖峰時段等等,才會知道交通整理時站哪裡比較安全,同時也守護民眾。每個人每天行經的道路都差不多,但交通狀況瞬息萬變,「多一分防禦駕駛的觀念,也就是多一層自我保護」。
看到大型車的第一行動準則,就是盡量離遠一點,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圖片/白宜君攝)
北市在四月特別加強「路口淨空」執法,加強宣傳駕駛人提早注意交通號誌與路況之間的關係。
「很多人的駕駛習慣是『貪快』。」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警務員陳品丞指出,紅燈要停駛是基本常識,但路口淨空的原則是在提醒駕駛人,即使現在是綠燈或黃燈,只要交叉路口內車多且壅塞,就應該要判斷是否要停在停止線之前,「而不是硬要排進車陣,號誌轉紅燈後塞在中間。」
在今年,北市加強取締處罰「硬是卡在路中間」的駕駛,單月平均就有400件。陳品丞提醒,「所有交通事故,都是每個人都以為『我只違規一點點,應該沒關係吧』、『我只懶得注意一點點,沒關係吧』。」
每個人的「一下下、一點點」,就會累積成交通的負擔與提高用路的危險。民眾往往在事故發生後,歸因於「在劫難逃」,然而,實際上,我們都可以提早為自己的人身安全多負責「一點點」,讓所有用路人,都可以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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