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妹妹劉若琳(前白衣者)、姐姐劉彩萱(後白衣者)。資料照。廖瑞祥攝
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虐死「剴剴」遭訴,全案由台北地院國民法庭受理中。劉彩萱姊妹委任律師團不斷出招,先以「媒體公審」為由聲請不行國民參審失敗,隨後又主張兩人不會與家人串證,要求法院諭知交保。北院日前召開延押庭,辯方痛斥檢方「腦補」、「跳Tone」,檢方則舉證兩人可能串滅證,合議庭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兩姊妹將在看守所吃年夜飯。
涉嫌虐死1歲童的劉彩萱(左)、劉若琳(右)。翻攝臉書
北院1/6召開延押庭時,檢方指兩姊妹有「高度串證可能性」,並提出兩人曾要求同住家人「回家收東西」,劉若琳則洩漏庭訊內容給家屬,另有偵查庭外的照片證明勾串;辯方則痛批檢方用「一句話」、「一張照片」就推論串滅證,根本是「腦補」、「跳Tone」。檢辯在法庭上對嗆,氣氛火爆。
檢方表示,兩被告的羈押原因和必要性仍存在,檢方聲請傳喚的關鍵證人(外傭)可能會受到壓迫,辯方聲請傳喚的證人(家人)則和兩姊妹有「高度串證可能」,希望法院裁定延押兩個月。劉彩萱的律師團則說,這名證人和劉彩萱已無僱傭關係,不羈押她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剴剴遭虐死案日前開庭,民眾對著囚車痛斥劉彩萱姊妹應該下地獄。資料照。侯柏青攝
檢方也舉出兩姊妹的3大串滅證事實,分別是一、劉彩萱和劉若琳姊妹叫同住的家人「快回家收東西」,試圖用這個方式滅證;二、劉若琳把庭訊內容告知劉彩萱的家屬,涉嫌勾串證人;三、劉若琳當初(和家人)在偵查庭外勾串的照片,這些(家人)證人都是可能在審判中被法院裁定作證的人,檢方緊咬兩人有羈押必要。
劉彩萱的律師團反批,檢方主張辯方聲請傳喚證人(多為劉家人)有「高度串證可能」,卻沒有提出具體證據。「回家收東西」只是一般性用語,檢方卻自行推論「滅證」,還用幾個人在法庭外等開庭的照片,直接指明被告涉及「串證」,檢方的想法「略嫌跳Tone」,根本是將證據「過多解讀」、「自行腦補」。
不過,北院合議庭評議後,審酌兩姊妹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和逃亡可能性,裁定自1/18起延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兩姊妹得繼續在看守所吃年夜飯。
剴剴親友公布社工與外婆的LINE對話,剴剴原本開心遭虐後神色凝重。翻攝臉書
衛福部曾為剴剴設立追思專區。衛福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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