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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傳票就「帶走小六生」!懲處曝光:台中2警申誡

    2024-12-02 14:38 / 作者 陳怡穎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翻攝自Google地圖
    台中市某國小今年3月發生師生肢體衝突,一名體育老師與六年級學生在課堂上起爭執,老師出手壓制學生,遭學生持樂樂棒球棒反擊。雖然事後學生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報警,2名員警進到校園將學生帶走,引發輿論譁然,經議員質詢,台中市長盧秀燕今(12/2)痛批「最壞的教育示範」,目前警方已懲處相關人員。

    台中市議員李中在今(12/2)議會質詢中披露,事發於某國小體育課期間,師生因口角發生肢體衝突,學生不滿遭壓制,拿起樂樂棒球棒揮打老師。雖然學生事後致歉,但老師表示無法接受,次日向派出所報案。

    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接獲報案後,派遣兩名員警進入校園處理,將學生與老師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依程序通報少年法庭。過程中雖有學務主任全程陪同,但學生家長未能到場。

    台中市長盧秀燕對此痛批「最壞的教育示範」,要求教育局、警察局嚴懲相關人員。經調查,2名員警違反了《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直接穿制服、開著巡邏車進入校園處理師生糾紛,未顧及校園自治與氛圍,導致社會觀感不佳。

    中市第一分局坦言執法程序未臻完善,已對涉事2位員警各記1支申誡。分局表示,將加強宣導與內部教育,要求員警未來進入校園處理案件時,務必遵守相關規範流程,避免對校園環境造成不必要的影響,確保校園安全及自治權利。外傳該所所長也被調為非主管職務,第一分局則澄清,該所所長調職僅為個人生涯規劃,與此案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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